|
2003年9月出生的女嬰曉曉現在已4個多月了,她的出生給父母帶來短暫驚喜之後是更大的苦惱。她剛出生,醫院就告知其母,孩子在剖腹產手術中造成左大腿腿骨骨折,雖經治療,但現在雙腿長短不齊。傷心的父母以曉曉的名義將接生孩子的醫院告上法庭。
曉曉的父母稱,孩子的母親李女士於2003年8月27日住進被告醫院待產,9月12日,醫院對李女士實施剖腹產手術。產後不久,醫院就告知李女士,孩子在剖腹產手術中造成左大腿腿骨骨折,醫院遂對曉曉施行牽引治療10天,接着給孩子做石膏固定4天、夾板治療7天。夾板拆除後,X光片顯示,骨折情況雖有好轉,但仍有非常明顯的裂紋,骨折連接處成角畸形約有25度,並且孩子的雙腿出現長短不齊的後果,骨折的左腿比右腿短了約2釐米。由於孩子從一出生就被牽引固定,致母親不能進行正常的母乳餵養,使母親的母乳完全消失,孩子只能喝奶粉,給母親及孩子的身心均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因此曉曉起訴要求進行傷殘鑑定,並要求該醫院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12萬餘元。
據悉,豐臺法院已受理此案並將擇期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