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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2003年對10項醫保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初步建立起三個保障平臺。
2003年天津市先後調整補充了困難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降低一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合併特殊病和門診起付標準等十項政策,使醫療保險由過去只面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調整爲既面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又直接面向社會勞動者,本市社會勞動力可以通過職業介紹機構和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個人繳費窗口以個人名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待遇,本市成爲全國較早允許個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少數幾個省級單位之一。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2003年全市有4萬困難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範圍,使近10萬參保患者直接受益,人均減負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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