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覺得自己受欺負了,一時衝動。”今天上午9時40分,當房山區長溝鎮滅門慘案元兇張洪海聽到自己被判死刑時,用“一時衝動”來解釋自己將鄰居付玉合一家四口全部殺死的原因。而他這“一時衝動”,不但毀了自己與付玉合兩個家庭,也使雙方父母今後的生活陷入困境。
與第一次公開開庭審理時不同,今天市一中院審理張洪海一案的法庭裏坐滿了他的親戚,而上次只有他父親和叔叔前來。張洪海的姑父告訴記者,親戚們都預料到結果不好,今天都來最後看他一眼。當張洪海被押進法庭,法官念到判決書中有關兇殺經過的內容時,付玉合的母親付書芝掩面痛哭起來。付書芝今年58歲,老伴付少水60歲,老兩口就付玉合這一個兒子,本來還指望兒子能給自己養老送終,誰知一夜之間親人盡去。體弱多病的老兩口除了要爲兒子一家討回公道,還想爲自己多要點養老錢。他們認爲在兇案發生後,張洪海父親張志常明知兒子犯下重罪,卻多方包庇,使被害人失去救治機會而死亡,爲此,他們向張志常父子索賠喪葬費、交通費、贍養費、精神賠償金等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8萬餘元。
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爲,張洪海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死刑。張洪海的犯罪行爲使付少水夫婦遭受一定經濟損失,應予賠償7萬元。因證據不足,付少水夫婦要求張志常賠償經濟損北京滅門慘案元兇今被判死刑一時衝動毀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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