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美國哈佛高材生出了一本書《35歲以後如何找到丈夫》,利用商業理論教讀者將自己作爲一件商品,推銷給顧客(男人),其中牽涉不少市場、行銷、包裝等技巧,其“獵夫大計”分成十五個部分。作者信誓旦旦地保證,只要按照她的話按部就班去做,就一定能釣到如意郎君。
據說,此書一出在美國就掀起熱潮,旋即登上暢銷書榜首,被視爲單身女士的愛情天書,趨之若鶩;究竟有多少人按照她的錦囊妙計找到感情歸宿,則是個未知數。
說起來,愛情是世界上最難精通的“學問”,由於環境、背景、修養和性格的迥異,再加上愛情關係中最神祕的因素時間的?合與否,根本就沒有規律可循;實在令人懷疑,如此感性的行爲,可以套在理性的框架中,這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前提。
可是,整本書沒有提到一個“愛”字,把戀愛結婚僅僅視爲一種商業社會裏的商業行爲,即使最終有一天得到理想“產品”,與顧客雙雙踏進教堂,誰又敢承諾這種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能夠天長地久,顧客永不退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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