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年僅7歲的小飛正躺在鄭州傳染病醫院接受治療,他父親孫亞陪護在旁。三個月前,小飛被診斷爲艾滋病患者,感染源被疑爲北京某大醫院。孫亞爲此向海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醫院賠償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86萬餘元。
確診剛仨月病已是晚期
小飛被確診爲艾滋病是在2003年11月9日。據孫亞介紹,去年6月份,小飛四肢開始出現皮疹,並伴有頭暈眼花等症狀。當時他以爲只是普通的皮膚病,按照皮炎等病症進行治療後,一直未見效。9月份時,小飛出現了像抽羊角風似的症狀,他就帶孩子到醫院治病,並吃一些抗癲癇的藥物,吃藥後暫時沒事,過幾天還犯病。到了10月份,小飛出現了咳嗽、悶氣、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等症狀,經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血液化驗,HIV呈陽性。11月3日,小飛被轉入鄭州第六人民醫院檢查治療,醫院當即對小飛及孫亞夫婦進行了血液檢查,結論是孫亞夫婦並無艾滋病,而小飛卻已是艾滋病晚期,11月9日,小飛被河南省衛生防疫站確診爲HIV-I型抗體陽性,即艾滋病。此時孫亞才明白,小飛從去年6月份以來,所患疾病均是艾滋病的併發症。
剛剛7歲的小飛怎麼會患上艾滋病呢?孫亞分析說,我們夫婦沒有艾滋病,母嬰傳染因素被排除,小飛只有7歲,無性能力,也不吸毒,吸毒與性感染途徑被排除,最大的可能只有血液傳染了。於是,孫亞想起了小飛惟一輸過的那次血。
來京做手術曾輸血小板
孫亞介紹說,小飛從小患有先天性齶裂,並在2001年7月住院治療過,但當時並未用過血製品。2002年8月,孫亞帶小飛慕名來到北京某大醫院,想爲小飛進行齶裂修復手術。
“手術前一天,因爲孩子血小板低,所以醫院要給小飛輸血小板。”孫亞說,輸血前醫院曾對小飛進行血液檢驗,當時檢驗結果是血液正常。但在輸血小板的過程中,小飛出現了過敏反應,輸到一半時就停止了輸血。小飛的齶裂手術做得很成功,除了住院期間有些發熱外,沒有其他不良症狀。
出院半年後,小飛還到該醫院複查過一次,當時並無異常症狀。但在被確診爲艾滋病之後,所有的疑點都指向了這次輸血。孫亞於2003年12月24日前去海淀法院起訴,該院已受理此案。
積蓄全用光起訴爲治病
孫亞只有小飛一個兒子,平時寶貝得不得了。“孩子非常可愛,平時很聽話,見了大人就問好,學習成績都是滿分,他的考卷我全都保存着。”孫亞哽咽着說,在醫院治療幾個月後,小飛瘦成了皮包骨頭,但神志特別清醒,就是性格變得倔了,總是吵着要回家。孫亞只能撒謊說:“爸爸把家賣了,換成錢給你治病,咱們一家三口在哪兒,哪兒就是咱的家。”
小飛在醫院治療,孫亞夫婦全都陪同在旁,一個月的醫藥費要兩萬多元,多年的積蓄已用完了。孫亞說,起訴並不是目的,他最希望北京這家大醫院能承擔小飛正常的治療費用,爲孩子爭取點時間,畢竟醫學越來越發達,孩子能多堅持一天,就多一線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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