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羣衆中引起強烈反響的“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工作,將繼續加大力度。中宣部、國務院糾風辦、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出通知強調,黨報黨刊的訂閱數量要合理確定,不得層層加碼。除規定用定額管理的公費訂閱外,個人訂閱黨報黨刊必須堅持自願的原則,不得采取組織和行政手段強迫個人訂閱。
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是黨中央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人民羣衆利益、切實減輕農民和基層負擔的一項重大舉措。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積極支持下,這一工作開展近半年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實現了“停辦一批、劃轉一批、管辦分離一批”的目標,贏得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的廣泛擁護。
但是,有關部門的調查和羣衆反映表明,仍有少數報刊主管單位和報刊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各種途徑繼續搞攤派發行,基層單位和人民羣衆對此反映十分強烈。
爲鞏固報刊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出現反彈,中宣部、國務院糾風辦、新聞出版總署2月6日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部門報刊徵訂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中央和地方黨報黨刊(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省委機關報、省委機關刊,地市委機關報),可以通過黨的組織系統開展徵訂,但要嚴格執行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的通知》文件的規定,不得任意擴大徵訂範圍,不得層層加碼,不得采取組織和行政手段強迫個人訂閱。黨報黨刊所辦子報子刊不得隨黨報黨刊搭車發行。
通知再次重申,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門所辦公報、政報和文告,除境外發行實行收費訂閱外,國內一律實行免費贈送。贈送辦法要通過適當途徑予以公佈。
其它報刊一律通過郵政系統或報刊社自辦發行渠道公開徵訂,由基層單位和人民羣衆自願選擇、自費訂閱。不允許在報刊徵訂發行工作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通知要求,各報刊主管單位和報刊社要對2004年報刊徵訂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凡不符合兩辦文件規定和本通知要求的,堅決予以糾正,對通過各種手段強行收取的個人報刊訂閱費用一律退還。
通知還要求各級宣傳、紀檢監察(糾風)、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審計、物價、工商等部門加強對報刊徵訂活動中違規違紀行爲的監管。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對基層單位和人民羣衆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處理並給予答覆,對頂風違規違紀的典型案件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通知規定,所有報刊主管單位和報刊社都必須按照兩辦文件規定和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報刊徵訂發行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2005年度報刊徵訂工作開始時,要在媒體上公佈這些規定和制度,以利於社會監督。
中宣部、新聞出版總署同時還發出《關於對管辦分離和劃轉報刊加強管理的通知》,對這次報刊治理中實行管辦分離和劃轉工作的報刊提出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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