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盤錦『8·29』涉黑案庭審進入第四天。被帶上來受審的被告人包括劉曉軍、趙曉軍(劉曉軍妻子趙曉萍的哥哥)、李長亮、郭輝、劉曉明(劉曉軍的哥哥)、劉曉燕(劉曉軍的姐姐)、隋勇、范義、周國慶、李鵬、高洪權、宋旭東、朱建軍,共計13人,其中最令人矚目的是原盤錦市雙臺子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劉曉明。
昨日庭審到下午4時20分即宣告結束,較往日有所提早,審理進度也有所加快,法官主要針對12起案件、6項指控罪名進行了審理,包括:劉曉軍涉嫌非法買賣槍支案、趙曉軍非法持有左輪手槍案、劉曉軍非法持有東風牌小口徑手槍案、趙曉軍非法持有五連發獵槍案、劉曉明包庇案、劉曉燕窩藏案、隋勇和范義走私馬自達汽車案、劉曉軍和周國慶走私奔馳600和奔馳320案、隋勇走私寶馬汽車案、李鵬和高洪權故意傷害記者案、宋旭東用五連發獵槍槍擊韓紅軍致死案、朱建軍槍擊案。
庭審中,各被告人仍然拒不承認罪名。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9月,劉曉軍等人在丹東走私汽車時,被當地警方抓獲,並查扣走私車款118萬元及盤錦車牌照三副,並將其組織骨乾成員朱建軍等人拘留。雙臺子區公安局副局長劉曉明明知道劉曉軍被扣的是走私車款仍前往疏通,並成功取回走私車款118萬元及三副車牌照,使劉曉軍等人逃脫了法律制裁。2002年11月28日,明知道劉曉軍是警方的抓捕對象,仍指使他人從劉曉軍的存款內取出50萬元給劉曉軍,資助其逃匿。劉曉明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明知劉曉軍等人涉黑而予以包庇,檢察機關以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窩藏罪對其提起公訴。庭審中,劉曉明表示:『我弟弟的事兒我能不管嗎?』他同時聲稱,並不知道弟弟涉嫌黑社會,如果知道了,自己身為公安人員,怎麼能包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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