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車窮追花季少年慌亂中出車禍慘死
執法車追騎摩托少年釀慘禍追蹤緣於少年違法?
新聞提示
連續兩天來,少年晨晨因躲避鐵嶺縣交通局“執法人員”上路堵截收費,車速過快“意外”慘死的報道,引起了遼寧省交通廳、鐵嶺市委、交通局等部門領導的高度關注。鐵嶺市委主要領導當即做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與此同時,鐵嶺市交通局也就此問題召開會議,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昨日上午,當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鐵嶺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負責人王鐵英時,王在見到記者後在接完一個電話後莫名“消失”,隨後縣交通局等主要領導的電話也“不約而同”關機。更令記者驚訝的是,一位熱心讀者在電話中向記者透露鐵嶺西豐縣另一執法致死案件,記者隨後進行了深入調查。
本報連續刊發的“晨晨事件”的追蹤報道,在讀者中引起了巨大反響。數日來,記者的手機頻響,央視等國內多家媒體關注此事態發展。同時,“晨晨事件”更引起鐵嶺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昨日,記者在採訪中聽到最多的聲音就是,事件必須調查清楚,該是誰的責任,誰就要負責,涉及到哪個部門,哪個部門就要承擔責任。
最新動態
紀委副書記批示
調查“晨晨事件”
在鐵嶺市交通局,記者見到了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郭武芝。他告訴記者,針對“晨晨事件”,交通局黨委非常重視,要求有關部門弄清楚事實真相,防止事態擴展,做好羣衆工作,避免激化矛盾。昨日下午2時,鐵嶺市交通局召集各縣市區主管養路徵收工作的局長及有關人員,召開緊急工作會議,向其通報“晨晨事件”的有關情況,並有針對性提出指導性意見,特別強調,在收費過程中,嚴禁追車和別車,對二輪摩托車不準拽乘車人,嚴禁野蠻執法,要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會上,郭書記再次重申,收費過程一定要在靜止狀態下,嚴禁在運行中收費。在行業管理上,要求各縣市區交通局要認真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嚴防在執法過程中,出現不依法執法、不文明服務的問題。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要舉一反三,接受教訓,以此爲戒,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據市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本報的報道同樣引起了他們的高度重視,本週一,紀委副書記陳秋江在看到本報報道後,當即做出批示,責成鐵嶺市糾風辦對“晨晨事件”進行調查,並要求,根據調查情況,儘快做出處理意見。記者昨日上午在鐵嶺縣交通局採訪時見到,鐵嶺市糾風辦的工作人員已經對此事展開了調查。
昨日迴音
縣交通局說
法制辦說法解釋不通
昨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鐵嶺縣交通局,面對政府法制辦負責人昨日指出的縣交通局此種執法系違規執法的說法,穆懷忠局長一直沒有正面回答。交通局另一位負責人則認爲,法制辦的說法解釋不通,他認爲,既然法制辦組織了這次培訓就意味着,只要參加培訓就可以獲得執法證,如果不能取得執法證,就沒有參加培訓的必要了。
收費指標
宋等四人所在分隊必保27萬
在採訪中,記者注意到,幾份由縣交通局和各鄉鎮簽訂的責任狀上,各個稽查隊都有任務指標,其中宋洪久等四人所在的稽查一分隊的計劃指標爲15萬,必保指標27萬,奮鬥指標28.5萬。穆局長解釋說,這份指標是由縣交通局下發的指標和本縣的實際車輛情況結合之後做出的徵收計劃。
穆局長稱,全縣14個徵稽隊和三個稽查隊都有任務,去年市局給他們下發的計劃指標爲150萬,而實際他們就完成了240萬。這種做法有利於調動積極性,達到收費不漏項。
對於收費之後的獎勵分配辦法,穆局長稱,以前一直採用“532”的辦法,也就是全額上繳了徵收費用後,在省、市扣除之後剩餘後的部分歸縣裏,其中50%用於生產建設,職工福利佔30%,其餘部分用於獎勵,而獎勵辦法穆局長稱,他們有嚴格規定,並且也制定了文件。
收費“依據”
文件暴露執法漏洞
在採訪中,縣交通局稽查隊韓隊長稱,他找到了前一天沒有找到的上路收費依據。在《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規定》中,韓隊長說,該條例第六條中規定,稽查人員可以對行駛的車輛進行收費,並可對有關養路費交納情況進行抽檢。然而在第四條中,記者也見到這樣的規定,“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在必要的路口等地設立固定的或臨時的養路費徵收稽查站”,而據記者瞭解,宋洪久等四人的上路收費是隨處停車,並且根本沒有省級政府的批准同意。
在韓隊長出示的一份名爲《遼寧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條例》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徵稽人員依法在公路、車輛停車場等場所對車主履行養路費繳納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韓隊長稱,這條規定就是依據,在這幾行文字上,韓隊長還特意用鉛筆畫了出來。
然而該條款的剩餘部分韓隊長並沒有提及,記者看到剩餘部分明確寫道,“徵稽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應當按規定統一着裝,並持國家或省統一制定的執法證,不符合上述規定,車主或駕駛員有權拒絕接受檢查,另外徵稽專用車輛必須裝有國家和省裏規定的統一標準、標誌和示警燈”。
而據晨晨出事的現場目擊者處得到的情況來看,宋洪久等四人的車輛沒有帶有任何稽查標誌,並且沒有任何示警燈,單靠幾人招手攔車,而稽查一分隊的負責人王鐵英對此的解釋竟這樣是爲了方便收費,防止被車主發現。
在鐵嶺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樓下,一位準備辦理證件的駕駛員直言不諱地稱,稽查人員上路經常採用別車的辦法截車,有時這些人躲在僻靜處,突然出現,讓人弄不清這些人的真實身份,很多司機不敢停車,害怕被人搶車,而如果司機不停車,稽查隊追車是常事。
調查實錄
稽查一隊隊長莫名離去
記者在鐵嶺縣交通局採訪的過程中,一位交通局的負責人走進穆局長的辦公室,他告訴穆局長,省交通廳很關注此事,要求鐵嶺縣就此事形成書面材料彙報省廳。與此同時,鐵嶺市紀委的兩位同志也來到穆局長的辦公室,一位負責同志委婉地表示,他們是在看到本報的報道後,受市委領導委派前來調查。
爲了詳細瞭解宋洪久等四人的情況,記者請求穆局長幫助協調同運輸管理所的王鐵英見面。幾分鐘後,王鐵英出現在樓下,在同記者握手寒暄後,王鐵英接聽了一個電話,並讓記者先到樓上等一下,馬上就上樓,然而記者等待了20多分鐘,王鐵英也遲遲沒有出現,後來在樓下,一位交通局的工作人員稱,王鐵英已於10分鐘前坐着轎車“走”了。
舊案調查
執法血案不只一起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突然接到了一個匿名電話,一男子稱,去年8月,曾有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將一摩托車強行攔下,釀成了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但事後以16萬元私了。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地公安機關經過大量縝密的偵查,證據確鑿的時候,肇事的男子竟然被取保候審至今,此案至今沒有結果。
記者驅車兩小時找到了舉報事件中的第一當事人王維義,王維義是發生在去年秋天的那起事故中死者於慶波的姐夫。
王向記者講述了那起意想不到的慘案。2003年8月25日中午時候,妹夫於慶波騎着摩托車到樂善村隨禮,完事後,同在一起的王維義駕駛着於慶波的摩托車,拉上於和楊軍回家,於慶波坐在中間的位置。當摩托車剛一進入村口時,就發現了前方有一羣人站在路邊,等到距離有20多米遠的位置時,人羣中有人伸手示意停車,此時王維義的車速在30邁左右,王當即剎車,但是因爲距離過近,車子經過人羣中沒有停下來,減速向前滑行。
就在此時,一個男子向王維義猛地伸手,王一躲身避開,隨後就覺得車子一沉,“咚咚”兩聲響,於慶波和楊軍已經躺在了地上,於慶波頭部鮮血直流,一動不動。
此時,王維義發現,現場附近停了一輛麪包車和一輛轎車,剛纔攔車的男子在轉身鑽進車內時,被王制止。事後得知,這些人是鐵嶺市經濟開發區交通局運管所的人,隨後受傷的兩人被送往醫院搶救,於慶波因顱骨骨折死亡。
令死者家屬沒有想到的是,事後於慶波家屬得到了16萬元賠償,並得到了不許隨處亂說的告誡。
在西豐縣公安局,當記者提及此事時,幾位熟知案情的民警顯得非常氣憤,一位民警說,“肇事的人叫郭偉,是開發區交通局運輸管理所的,事發當日就被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拘。如果當時這起案件處理好了,就不會再出現下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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