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塘沽區消費者協會接到家住河西區的孔女士的投訴,她在塘沽區洋貨市場購買了MD一臺,卻發現有許多問題。
孔女士2月初在洋貨市場爲孩子選購MD,攤主介紹一種索尼新產品,說既可以播放MD盤,又可從網上下載音樂。對電子產品並不很瞭解的孔女士信賴攤主的推薦,花了1800元買下了該商品。回到市裏後,她到索尼專賣店給這部MD配數據線,方得知這款MD根本不能下載音樂。
於是孔女士又返回塘沽找到該攤位,但攤主不同意退貨,孔女士提出更換一部具有下載功能的MD。攤主就到其他的攤位上找來一部,開價2600元,讓孔女士再交800元。回到家中,孔女士發現該商品的外包裝、機身、說明書上沒有任何中文標識。看不懂說明書的孔女士到索尼專賣店裏想購買一本說明書,被告知100元一本。這款機器在專賣店裏的售價也是2700元左右,孔女士不僅沒得到便宜,而且她所買的比起正品來還略顯粗糙,外包裝也明顯發舊。
塘沽區消協的同志看了孔女士的這款MD,指出該商品存在的問題。按照規定,在我國市場上流通的商品必須具有中文標識,該商品可被認定爲三無產品——無產品名、無生產日期、無廠址。這種商品不是從正式渠道進的貨,不是走私商品就是假冒產品。商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攤主應該賠償孔女士兩倍的貨款,工商部門也將對該攤位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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