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收藏的珍貴歷史資料今後將按《規定》辦
《管理規定》的產生背景及現實意義
《天津市非國家所有檔案管理規定》依據《檔案法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天津市當前的實際,本着少管、管住、管好的原則,主要從四個方面對非國家所有檔案的管理做出了規定。
首先,依據《檔案法》和《檔案法實施辦法》,結合天津實際明確了管理的對象和範圍。什麼是非國家所有檔案?《規定》設定爲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這裏面強調的是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那麼,哪些檔案資料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呢?《規定》分兩部分進行了設定。一是非國家所有的社會組織產生的資料,主要包括:單位的設立、變更、土地使用、基本建設、社會保險、財會、稅收、審計、統計、股權、債權、債務、協議、合同等資料和經營管理、業務活動中涉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資料。這部分檔案既是一個單位自身存在和發展的重要憑證,又是實現國家管理的重要依據。在現實生活工作的實踐中,具有較高的查考利用價值;二是屬於個人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反映社會變遷、重大事件、民族、民俗、宗教、名勝、古蹟方面及歷史人物、知名人士等的文稿、信札、日記、譜牒、圖表、聲像、照片等資料。這部分檔案資料一般都具有較多的史料價值和收藏價值,記錄着人類社會發展的軌跡,是人類社會文化瑰寶,是全社會檔案資料的組成部分,具有較高的史料研究價值。因此《規定》將這些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但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列入了管理的範圍。
其次,《規定》明確了各級檔案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規定》明確各級檔案行政部門要履行依法監管的職責、查處違反檔案法的行爲、指導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培訓和檔案開發服務。這樣的規定體現了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的精神。本着這個精神,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將依法對檔案所有者進行監督和指導,幫助指導個體私營企業、民辦學校、民辦醫院等社會組織建立符合自身實際的檔案管理機制,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簡便易行的檔案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範。爲個體私營企業培訓檔案業務人員,根據個體私營企業檔案工作特點,編寫專門教材,突出實際操作性。定期開展個體、私營企業檔案業務交流,爲其檔案工作人員開展業務交流牽線搭橋。加強檔案中介服務組織的建設,爲個體、私營企業提供優質的中介服務,如檔案整理、業務諮詢、開發利用及檔案信息數字化等。還要充分發揮各級檔案館、現行文件閱覽中心、檔案網站的作用,積極開發館藏檔案信息資源,爲個體、私營企業提供政策及業務信息服務。對於個人所有的檔案資料是否具有保存價值開展鑑定工作,提供代保管、檔案修復服務等等。依據《規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要對貫徹落實《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爲。
第三,《規定》明確了檔案所有者的權利和義務。《規定》明確非國家所有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檔案依法享有佔有、公佈、利用的權利和收集、整理、保管的義務。非國家所有的社會組織的檔案,由其單位自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檔案所有者或管理者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檔案的損毀或丟失。禁止塗改、僞造或擅自銷燬檔案。應當說,這些要求都是很明確的,也非常具有操作性。個人保存的檔案要由個人妥善保管,防止損毀或丟失。檔案所有者不具備保管條件的,可以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代保管。單位或個人捐贈或出賣檔案的要經過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非國家所有的社會組織的檔案,因單位終止的其檔案歸屬依法向變更後的單位移交,沒有接受者的應當向其所在地的區縣檔案館移交。以上這些規定體現了檔案所有者對檔案保管利用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規定》明確了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審批時間和程序。對不具備保管條件申請檔案部門代保管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檔案所有者代爲保管申請後,在3日內依據《規定》審結,對符合條件的,2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檔案代爲保管通知書,並通知檔案館代爲保管;對不符合條件的,2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檔案所有者向市或區縣檔案館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出賣、轉讓、贈送檔案的,應當於出賣、轉讓或者贈送前10日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申請後5日內根據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做出決定,同意的發給批准證書,不同意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檔案轉移的有關規定。對具有重要價值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及其複製件需要攜帶、運輸或郵寄出境的,檔案所有者應提前10日向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7日內進行審覈,同意的發給批准文件,不同意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海關憑批准文件查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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