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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女疑犯均是通過應聘廣告加入該搶劫團伙
昨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宗搶劫碎屍案。據瞭解,蔣某等搶劫團伙在深圳一家報紙上公開刊登招聘服務員、諮客啓事,實際上爲其實施色誘搶劫招聘幫兇。其中3名女嫌疑人就是該團伙通過報紙招聘來的。庭審後,案犯均表示認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報上做廣告招人幫搶劫
疑犯劉某昨日在庭上供述稱,他在深圳某家報紙上看到招聘服務員、諮客的廣告後,遂前去應聘。應聘時,團伙成員蔣某告訴其他的工作就是到酒吧陪人喝酒,伺機將迷藥放入對方的酒杯或飲料內,迷倒對方後與同夥伺機搶劫。
檢察機關訴稱,2002年11月至12月,蔣某等部分團伙成員採用同種手段,先後在深圳作案三起,搶得5名被害人錢款7000餘元及手機、汽車等物品,還逼迫被害人說出銀行密碼,從銀行卡內取走港幣7.9萬元。在第三次作案時,團伙成員嚴某多次試圖讓被害人喝下放有安眠藥的牛奶,結果引起對方懷疑,並將其扭送至派出所。
招工爲誘餌搶劫應聘者
另據訴稱,2002年11月28日,疑犯蔣某等人通過中介公司取得求職者朱某、聞某的電話號碼,即以招工爲名打電話約兩人到同一餐廳見面。期間,兩名受害者還頗爲謹慎,再向中介公司打電話覈實後纔去赴約,但是仍被蔣某等人在飲料中放入安眠藥迷昏,兩人被搶走現金5000餘元及手機、金項鍊等物品。
兩次下迷藥殺人後分屍
2002年12月7日凌晨,疑犯李某等二人在深圳福田區一酒吧用安眠藥將侯某迷昏後,帶至巴登村一出租房,對其捆綁後毆打,搶走現金4000餘元及手機、手錶、汽車等財物,並逼問銀行卡密碼,提走現金2萬餘元。在侯某清醒後,幾名團伙成員再次對其下迷藥,終致侯某服藥過量死亡。疑犯蔣某等人爲掩蓋犯罪行爲,用鋸子將侯某的屍體分成7塊,後運至蓮塘一果園進行掩埋。
在昨日的庭審中,案犯均表示認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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