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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召開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會議上傳出好消息,天津要在今年9月1日前基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爲維護建築業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規範建築施工企業的工資支付行爲,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本市制定頒佈了《天津市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試行)》。從4月1日起,在全市施工企業工作的農民工都將按時從銀行中拿到工資。
按照部署,從4月1日起對在全市施工企業務工的農民工全部實行月支付、季結算工資制度。2004年3月31日前,所有在津從事建設活動的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必須在指定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預儲賬戶;僱用農民工的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爲每名農民工辦理個人工資賬戶。其中外地進津施工企業在農業銀行天津分行,本市施工企業在建設銀行天津分行分別辦理業務。3月底前,凡未實行農民工工資月付制度的施工企業,不準在本市建築市場承攬工程。
《辦法》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抵付。施工企業必須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合同,併到專用預儲戶開戶銀行爲每一名農民工辦理工資賬戶,簽訂代發工資協議,每月由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對新招聘的農民工,施工企業應當以其報到之日作爲起薪日期。對承擔工期不足1個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務的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任務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終止或者依法解除合同,應在辦理終止或解除合同手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農民工工資。施工企業不得剋扣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如發現施工企業未將不低於10%的農民工工資預付款存入預儲賬戶的;未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每季度未與農民工結算並足額支付剩餘工資;未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合同等情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9月1日前,有關部門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已獲得工程款的建設企業要優先償付拖欠農民工工資,對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建築業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本市企業要限制其市場準入資格,外地企業一律清出本市建築市場,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民工工資卡究竟怎麼用
據農業銀行天津市分行銀行卡中心的負責人介紹,這種工資卡和普通農業銀行借記卡的功能是一樣的。持卡人可以持該卡到本市所有有“銀聯”標誌的ATM機辦理取款、修改密碼、自助繳費(包括自助繳手機費、固定電話費等)及自助轉賬等,也可以到本市各超市、商場的POS機刷卡購物,還可以到所有農業銀行的櫃檯存取現金。
此外,爲了避免回鄉時攜帶大量現金帶來的不便,農民工還可以將卡帶到家鄉及其他城市,實現異地存、取款以及刷卡消費。如果農民工中途更換工作單位,可以將自己的姓名及卡號交給新公司的財務人員,即可按照該公司的發薪標準繼續使用。丟失該工資卡的農民工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到開卡行辦理掛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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