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着天津市消費者的重託,20名經過市人大等部門遴選的消費者代表,3月10日參加了《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聽證會。在制定這部地方性法規時,市人大除了考慮到在傳統領域維權上應當充分體現羣衆意願以外,還充分考慮到了近些年發生在商品房、醫療和教育消費領域問題突出的情況,把這三個領域的維權內容寫入條例中。在聽證會上,聽證會代表對此反映強烈。
“身爲消費者的患者在進行糾紛解決的過程中顯得勢單力薄,顯得無助,醫療事故解決起來難於上青天,《條例》能不能把消協組織補充進旁聽會的旁聽人員,協助患者調解,值得考慮。”
這是聽證會代表之一李棟樑現場發言時的錄音,他的發言贏得了滿堂彩,反映了醫療消費受關注的程度。據記者瞭解,李棟樑曾經代理過多起醫療事故糾紛案件,也曾以患者的家屬身份涉足醫療事故處理的全過程,對解決醫療事故之難感同身受。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講述了一件親歷的醫療糾紛,令人深思。
儘管國務院已經在2002年9月1號出臺了《醫療事故糾紛處理辦法》,但是患者仍處在被動從屬的弱勢地位。廣大聽證會代表寄希望於市人大結合天津的實際,將維護患者的消費權益在《條例》中制定得更具體、更實在。聽證會代表石俊峯說,關於醫療事故的問題,現在的醫療事故爭議條例就提到了由衛生局這個婆婆來做醫療事故的鑑定,婆婆來給兒子做鑑定,這起碼是不公平的。因爲醫德的欠缺或者不負責任導致的患者健康上的侵害,醫院應該負全部的責任。這些方面在條例中應該細化。人身健康權是最重要的權益,不像財產權,錢沒了可以掙。
教育消費,是聽證會代表關注的第二個熱點。聽證會代表石俊峯認爲,維護受教育者的消費權益,應當從義務教育階段做起,天津市在地方立法保護消費者權益上如何維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權益,是一個必須立法加以解決的問題:雖說實行擇片上學,但是擇校費各區教育局還是鼓勵各學校收,這首先一個問題是教育經費下撥問題,老師工資保證不了,只能從學生身上揭油,但是這種情況嚴重地違背《義務教育法》。
聽證會代表呼籲,隨着醫療和教育消費關注度的不斷提升,相關維權內容也應寫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這樣能夠對其它地方立法更有借鑑意義。聽證會代表說,天津將這兩項消費維權內容寫入條例,在全國將開先河。
商品房消費盡管不如以上兩項消費代表性強,但是隨着拆遷力度的加大和改善型消費的興起,維護消費者在商品房消費方面權益同樣令人關注。將這方面的維權內容寫入《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應當說是及時、有效的。聽證會代表期待,將商品房消費維權寫入《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對抑制相關法規不夠健全、問題層出不窮的狀況能夠有所幫助。他們認爲,商品房作爲消費者生活當中的最大宗商品,在法規制定上應更加現實,應當將個體商品房瑕疵和整體瑕疵加以區分,增強操作性。代表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定還是1993年,那時商品房還是比較模糊的一個概念。作爲地方性法規提出來可以作爲一個亮點,作爲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以綠化率達到40%來作爲一個大的賣點來宣傳的話,如果花100萬買套房,經專業一量綠化率達到38%,能不能達到退房要求;比如一房雙賣的問題;將已經抵押的房屋轉賣的問題……再比如現在的市場這些問題很難規範。這是現實發展與立法滯後的問題。”
醫療、教育和商品房事事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制定,無疑爲維護最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奠定了基礎。市消費者協會路華忠祕書長表示,這與當前的投訴熱點相吻合,這也是他們考慮最多的問題。
聽衆朋友,隨着這一條例的公示、聽證會的結束,條例將進入到更加緊張的修訂和完善過程中。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在細化地方性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每個維權領域內容,這是人們在處理自身消費問題上真正所需要的。一部切合天津實際情況、更加符合消費者利益的地方性法規,將通過市人大兩次審議後,在年內正式實施。我們期待着《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真正成爲消費者維權的保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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