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黔西南州中級法院受省高院的委托,召開宣判大會,對涉嫌販毒、搶劫、殺人的許黎明、胡立紅、周明貴等6案17人進行終審判決,周明貴等8名罪大惡極的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現年32歲的周明貴是興義市白碗窯鎮人。1991年,周明貴與烏沙鎮女青年梅××談戀愛。1992年梅與石家莊人劉某認識後隨劉到石家莊同居生活。1998年,梅從石家莊回興義,又與周明貴同居。2002年8月,梅帶著小孩返回石家莊市劉某家。周明貴認為梅的出走與她的父母梅關,懷恨在心。2002年9月6日晚12時許,周攜帶殺豬刀、汽油等作案工具,趁梅家熟睡之機撬牆入室,將梅××父母及兄弟媳婦和年幼的侄子、侄女殺死後縱火焚屍,逃到雲南等地。2003年1月16日,周攜帶凶器斧子潛到石家莊市准備對梅××行凶時,被當地警民擒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