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物美超市保安打傷顧客而揚言要在該超市實施爆炸的在校大學生張某,因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17日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據介紹,去年7月22日,北京市海淀區寶盛裏小區發現多處張貼恐嚇傳單:“我們嚴正要求物美超市保證每一個顧客人身不受到傷害,保證每一位消費者權益不遭受損害等五點要求”,“如果膽敢冒犯以上幾點,1個月內將引發一場慘烈的爆炸。希望無辜者的市民們不要受到牽連”,還有其他幾張分別是白火藥的配方、以前爆炸案案發現場的照片、物美超市的保安打傷顧客的新聞報道等內容。
偵察人員發現,每張恐怖傳單的背面都標有一相同的電子郵箱地址。偵察人員通過市網監處查詢,查出此郵箱是通過撥號上網註冊的,並查明瞭該電話號碼的位置,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張某。2003年7月24日警方將嫌疑人張某被抓獲後,張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據瞭解,今年20歲張某是北京一所大學的在校學生,2003年7月中旬,張某在上網看到有物美超市的保安打死、打傷顧客的報道。剛剛步入大學校園的張某因涉世不深,一時之間頓覺社會充滿了不平等,更覺得自己要通過行動來對抗這種不良的社會現象。張某經過一番考慮,決定通過張貼恐嚇傳單的形式來引起社會的關注。主意定下來後,張某通過互聯網下載了兩篇物美商城保安打人的新聞報道和三張瀋陽爆炸案的現場圖片等相關的資料。
張某還寫了五點對物美超市的要求,爲了引起社會的重視,張某還將高中上化學課時學的白火藥配方也加在了後面,並稱如果物美膽敢冒犯自己的五點要求,則將有一場慘烈的爆炸發生。隨後,張某用家裏的打印機將上述材料打印十餘份,貼在寶盛裏小區裏。
審理法官認爲,張某因對物美超市有不滿情緒,編造含有虛假爆炸威脅信息的傳單在居民樓內多處張貼,製造恐慌,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其行爲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應予懲處。但由於被告人張某在案發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案件宣判以後,張某表示服從法院的判決,並表示今後會繼續完成學業,回報社會,做一個對社會有用之才,以彌補自己曾犯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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