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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受“馬加爵案件”的影響,一件類似“馬加爵案件”的報復同學傷害案,前日在株洲庭審時,受到各方人士的格外關注,上百名大學生和10多名人大代表參加了旁聽。
據公訴人稱,去年10月31日上午,原株洲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王某與彭某(無業)、陳某(株洲鐵道技術學院學生)、唐某(與王同校)、張某某(無業)及張某(在逃)在學院校門口玩,這時恰好遇見了因打籃球而與王某發生矛盾的龍某。王遂指使彭某等4人上前教訓龍某,並乘機搞點錢用。5人攔住龍某,索要現金200元。遭拒絕後,彭某等人即對龍某進行毆打,並迫使龍某交給他們100元現金才放行。經鑑定,龍某構成輕微傷。
法庭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調查審理,當庭作出宣判:5人搶劫罪名成立,主犯王某、彭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其他3名從犯分別被判刑,並處罰金。
法庭判決後,旁聽人員無不心情沉重。主審法院荷塘區人民法院院長點評此案說,5人的犯罪動機主要是出於報復心理,年輕大學生這種爲爭一口氣,動輒報復陷害的張狂個性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後果。王某母校的一位老師痛心地說,此案提醒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法律法規教育,同時還要加強學生們的心理健康教育。王某的一位校友深有感觸地說,王某的教訓太深刻了,這對他們大學生在處理日常小事時很有啓發。人大代表王利仁指出,年輕大學生爲一點小摩擦而不顧法律後果肆意報復他人,說明在大學生中廣泛推廣心理健康教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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