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一些地方看守所存在“牢頭獄霸”或“關係犯”、“人情犯”和“自由犯”,管教方式簡單、態度粗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行政拘留人員混關混管等突出問題,公安部最高檢今天聯合在全國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室,開展創建“加強監管執法、加強法律監督、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示範單位”的“雙加強、雙保障”活動。
據介紹,創建活動將持續到今年12月底。通過創建活動,全國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室將建立健全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的工作機制,包括要建立完善在押人員合法權利告知制度,約見駐所檢察人員制度和辯護、上訴、申訴、舉報、控告材料傳遞制度;要大力整治監所環境秩序,改善生活衛生條件,爲在押人員營造一個有利身心健康、有利管理教育的良好環境;要加強與辦案單位的協調、配合和監督,有效預防和及時糾正超期羈押,堅決杜絕刑訊逼供行爲;要嚴格依照規定使用械具,堅決杜絕打罵、體罰、虐待在押人員的行爲。
此外,針對近年來各地看守所相繼推出的一批體現便民利民、執法爲民的措施,如建立所長接待日製度、設立接待室或問詢處、建立與在押人員家屬聯繫制度、設立親情電話等等,這些措施都將在此次創建活動中不斷完善,逐步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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