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頭獄霸”“關係犯”“人情犯”“自由犯”……公安部副部長羅鋒23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一些地方看守所在執法和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突出問題。
一地地方看守所管理秩序混亂,存在“牢頭獄霸”或“關係犯”“人情犯”“自由犯”現象;管教方式簡單、態度粗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行政拘留人員混關混管;擅自設定收費項目,違規收費;監所環境髒、亂、差,等等。“這些問題損害了看守所的執法形象,損害了公安機關乃至黨和政府的形象。”羅鋒痛斥道。
解決好看守所存在的突出問題,不但要治標,更要着力於治本。“要從源頭上認真分析問題的原因和癥結所在,針對工作中易發生問題的薄弱環節,從完善工作機制入手,制定和完善各項防範措施。要把制度和機制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大膽改革創新,勇於探索。”羅鋒說。
據悉,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即將在全國看守所、駐所檢察室開展“加強監管執法、加強法律監督、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示範單位”創建活動,目的就在於不斷加強和改進看守所、駐所檢察室的工作,進一步樹立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形象。
羅鋒要求,各地公安監管部門要結合當地監管工作實際,認真梳理在收押、羈押、會見、出所等各個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完善各種執法程序規定。對於執法環節中缺乏規定的,或有規定但不明確、執行過程中難以把握的,要主動爭取法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抓緊制定和完善;對於已有法可依、但不嚴格執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予以嚴肅查處。
“看守所的服務工作也要嚴格規範。不論是對待參與刑事訴訟的公、檢、法的辦案人員,還是律師、在押人員家屬等其他有關人員,都要做到依法、規範、有序服務,並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執法服務工作。”羅鋒強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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