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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長張廣寧25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廣州將設立的“流浪乞討重點管理區域”目的是遏制那些“職業化乞討行爲”,不會妨礙對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採取救助行動。
張廣寧說,截至2月底,共有7000多人在廣州市的5個救助站內得到救助,其中包括600多名未成年人。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3月22日通過了《關於加強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通告》,詳細規定了對流浪乞討人員中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傳染病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管理措施,而不聽勸阻,執意在機關、學校、醫院、外國領事館區等“禁討區域”強索強討的,將由公安機關依照規定進行處罰。
張廣寧對此解釋說,自去年以來,廣州市的流浪乞討現象呈現日益增多的趨勢,其中出現了一些強討、強要、妨礙交通、利用脅迫未成年人等不良事件,嚴重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因此對乞丐和乞討行爲進行管理是有必要的。
張廣寧說,國家現行法律不禁止流浪乞討行爲,但該行爲不得違法、不得侵犯他人法定權利或擾亂公共秩序。因此,爲了保護公衆的合法利益和保證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完全有必要在城市重點區域內對流浪乞討行爲進行適當的管制。
張廣寧說,適當的管制也有利於那些生活真正存在困難、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救助。他說,在設立“禁討區”後廣州市政府將在這些區域內設立救助站詢問處和指引牌,引導流浪乞討人員前往救助站;在未設立救助站的區、縣會在民政部門設立救助中轉機構,發放救助指引。因此設立“禁討區”不會引發社會問題,同時能遏制那些“職業化乞討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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