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題是:“預防校園侵害,提高青少年兒童自我保護能力”。
一些學校儘管有校園安全規章制度,但是卻未落到實處。在安全教育上,對學生要求多,教給學生自我保護方法少;在安全管理上,限制教師的框框多,對教師的安全管理培訓少,致使師生面對突發的安全事件不知所措。
校園安全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學校、家庭、社會通力合作。然而長期以來,社會、家庭往往把校園安全的責任全推給學校。社會更多的是批評、指責,而並未實施綜合治理;家長只注意校園安全的結果,而忽視對其過程的參與和支持。這無益於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安全網絡的建立,也無法保證學生的安全。
眼下,特別值得關注的一個問題是,由於校園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缺乏具體的法律依據,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難以明確職責,校園安全成了校長、教師最頭疼的事。一些中小學、幼兒園因怕學生出事,擔心發生傷害事故,就減少甚至取消某些教學項目、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這種因噎廢食的做法影響了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學生的全面發展。
因此,要儘快建立預防和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法律法規,爲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教學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全面推行素質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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