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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9日,山西晉城市審計局原局長楊林林來本報上訪。說起近幾年的經歷,他十分委屈:“就是因爲一次正常的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得罪了人。”近日,記者就此赴事發地進行了追蹤調查。
審計出市科委主任違法違紀———
挪用專項資金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2000年11月底,晉城市政府部署市審計局對35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001年1月,市審計局科委審計小組發現,市科委主任張震有挪用專項資金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問題。考慮到張震的特殊身份(他是當時市委書記馬巧珍的愛人),楊林林馬上向市長賀銳做了彙報,並認真執行賀的指示“要保密,審計暫緩進行”。
5月,馬巧珍擔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7月,市人大常委會決定讓審計局彙報工作。接到人大財經委的通知,楊林林就向市長請示,報告是否涉及科委的問題。市長委託市政府祕書長與人大協商。這本是領導之間的事,隨後卻成爲楊林林不尊重人大的一條“罪狀”。最終決定楊林林還是作審計工作報告,但鑑於市科委的問題未完全查清,報告中專門講了“市審計局擬在以後適當的時間再向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交易未成局長落選——引起省審計系統震驚
2001年9月,市政府換屆工作全面鋪開,此時社會上出現詆譭楊林林的匿名信。
11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前三天,一位市領導找楊談話,說馬巧珍同意提名你當審計局長,但是你也必須有一個態度,給科委出一個沒有問題的審計報告。楊當即拒絕:“當局長憑的是工作成績,以此做政治交易,太卑鄙了。”結果,市人大常委會未通過楊的任命,市委決定讓他以局黨組書記的身份主持審計局工作。
由於楊林林是當年山西省勞動模範和全國審計機關廉政勤政工作先進個人,他的落選引起省審計系統的震驚。省審計廳先後三次派人來晉城市調查此事。最後一次,省廳廳長參加了市局黨組會議,並和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協商,指示市審計局按程序完成對市科委的審計。
完成對市科委審計———行政複議維持審計決定書
2001年12月底,市審計局完成對市科委的審計,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交專題報告。
2002年1月至5月,張震等人多次向有關部門,甚至在社會上散發“公開信”,詆譭市審計局的工作,嚴重損害楊林林的名譽。
根據上級指示,2002年9月,市審計局按程序出具了《審計決定書》。《審計決定書》認定,原市科委主任張震在1997年至2000年任職期間,有挪用科技三項費用補充機關經費、挪用科技發展基金經商辦企業、違法擔保等問題。
11月,張震等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12月17日,市政府下達行政複議決定書,稱“審計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審計決定書。
省紀委提出調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原科委主任張震行爲構成違法違紀;建議晉城市委妥善安排楊林林的工作
圍繞市審計局對市科委審計一案,當事雙方有不同說法,且都提出“希望上級派人調查”的請求。晉城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石正民告訴記者,考慮到張震是市主要領導同志的家屬,市委特報請省紀委派人來進行調查。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省紀委派5位同志來晉城市做調查。6月24日,市紀委收到省紀委的《案件移送通知書》和省紀委赴晉城市調查組寫的《關於對晉城市原科委主任張震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
這個調查報告稱:“晉城市原科委主任張震在任期間,批准行政機關擔當企業間經濟活動的保證人和挪用專項資金255.8萬元的問題,其行爲構成違法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規定,建議給予張震黨內警告處分……鑑於張震同志屬市管幹部,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對張震的處分,建議移送晉城市紀委按規定程序辦理”。
報告還說:“經覈實,晉城市審計局對市原科委主任張震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根據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依法進行的,程序上是合法的,不存在濫用職權、違法行政的問題;張震同志不服審計決定事項,向有關黨政機關領導多次寫材料申辯,並使用一些偏激言詞反映市審計局濫用職權、違法審計的做法,有悖黨員領導幹部的身份,是錯誤行爲,調查組不予採信”,“根據晉城市委提供的材料,晉城市審計局幾年來工作成效很大,多次受到上級機關的表彰……建議晉城市委妥善安排好楊林林同志的工作”。
事情並未完結———
省紀委處理意見正在逐步落實
對楊林林的遭遇,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原晉城市市長賀銳說,市人大常委會沒有通過對楊林林的任命,“我覺得有些莫名其妙”。楊林林是位模範審計局長,在全省審計系統是有名的。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馬巧珍原來當過晉城市市長、市委書記,她對楊林林應該瞭解。晉城市審計局的工作經驗曾在一次全國性的會議上做過介紹,還是馬巧珍親自去發的言。我感覺楊林林是一個直率的人,工作認真、大膽、潑辣,敢和歪風邪氣做鬥爭。
記者向張震瞭解情況時,他對省紀委調查報告中認定的問題再三辯解,他說某企業(即挪用專項資金所辦企業)停產,是因爲市審計局沒完沒了審計造成的。但記者從他自己寫的材料裏發現,這家企業早在審計局審計前就因產品市場滯銷而停產。
記者向石正民書記詢問省紀委處理意見的落實情況。他說正在逐步落實,對楊林林的結論已作出並在一定範圍內宣佈了,工作也安排了:2003年7月9日,楊林林調離市審計局,任晉城市開發區工委書記;在當天召開的市審計局全體工作人員會議上,市紀委領導到會宣佈《關於楊林林同志的有關結論》,對楊本人及工作充分肯定。但到新的工作崗位後,楊一直是“光桿司令”。
石正民承認,目前楊林林的處境是有職無權,這使他很難開展工作,楊林林因此心情不舒暢也是可以理解的。市委領導準備研究這一問題,儘快給開發區工委配齊班子,使楊林林能正常開展工作。
對於張震的問題,石正民說,他和張談過一次話,張的牴觸情緒很大,所以市紀委沒有馬上下達處分決定。但不是說不處理張了。省紀委的調查有根有據,意見也非常明確,市紀委是一定要執行的。
遺憾的是,直到記者發稿時,仍沒有得到晉城市紀委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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