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忠縣農婦狀告留美博士兒子案昨開庭。此案原告袁和梅,今年61歲,家住重慶市忠縣野鶴鄉。被告羅丹會,41歲,袁和梅的兒子,1991年受邀到美國攻讀博士,1995年取得博士學位,現定居於美國邁阿密。一個是鄉村農婦,一個是留美博士,有這麼一個有出息的兒子,在外人看來,當母親的袁和梅應該驕傲纔是,為什麼她要把兒子羅丹會告上法庭呢?請看節目實錄: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社會記錄》3月30日23:40首播
主持人阿丘:今天,我要給您說一對母子的故事。這對母子間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這幾天來,不僅被眾多媒體所報道,更是成為了很多人談論和爭議的話題。忠縣農婦狀告留美博士兒子案昨開庭。此案原告袁和梅,今年61歲,家住重慶市忠縣野鶴鄉。被告羅丹會,41歲,袁和梅的兒子,1991年受邀到美國攻讀博士,1995年取得博士學位,現定居於美國邁阿密。一個是鄉村農婦,一個是留美博士,有這麼一個有出息的兒子,在外人看來,當母親的袁和梅應該驕傲纔是,為什麼她要把兒子羅丹會告上法庭呢?
袁和梅:『他如果沒有感情,那是他的事情,反正在我心目中沒有丟棄他。如果他對我沒有感情,是他不長良心』
主持人阿丘:不長良心?袁和梅為什麼說在美國的博士兒子不長良心?您剛纔也聽到了,她說她覺得自己並沒有丟棄兒子羅丹會,這又是怎麼回事?這就要從一封信說起了。
鄉村外景
畫外音:據袁和梅回憶,1962年,自己和第一任丈夫羅繼流結婚,第二年6月生下了兒子羅丹會。孩子纔10個月大的時候,在忠縣煤礦工作的丈夫因公死亡。袁和梅說,她本來想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可當時遠在長春教書的丈夫的大哥,也就是羅丹會的伯夫羅繼汪多次勸她改嫁。
袁和梅:要我嫁,說你現在還年輕,改嫁,孩子他要,不能帶走,後頭說要替孩子著想考慮他今後的前途,跟著我沒有好處,他的前途大一些
主持人阿丘:袁和梅說,盡管當時自己捨不得,可孤兒寡母的,考慮到孩子的前途,她最終還是聽從了丈夫的大哥羅繼汪的話,改嫁到了村裡的另一戶人家,而剛剛三歲半的兒子羅丹會由大伯父羅繼汪代為撫養。
袁和梅:大伯當時說我是他的媽,他長大了總歸要來看你,來認你。
鄉村外景羅丹會的來信
畫外音:袁和梅沒有想到,自從兒子羅丹會3歲半離開自己後,38年過去了,母子兩人就再也沒有見過面。2001年4月25日,一封從美國寄來的信件突然出現在了她的面前,落款人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兒子羅丹會。
(信件)信是寫給袁和梅的女兒羅清潔的,抬頭稱呼這個原本是他同母異父的妹妹為『女士』。在信裡,羅丹會告訴羅清潔: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我做人的原則是恩怨分明。對父母的養育之恩,我理所當然應有回報。生母未有盡到撫養責任,我也自然沒有贍養義務。責任與義務總是相輔相成。從我記事到參加工作這一段需要關懷與幫助時期裡,我從未感受到來自生母的任何感情關懷和物質幫助。大家已經如同路人一般生活了幾十年,就讓彼此都繼續按各自的生活軌跡平靜地走下去吧。
主持人阿丘:38年,母子間到頭來卻是這樣一封信,這又是怎樣的緣由?
袁和梅:因為他說我和他沒有關系,不管有關系沒關系,你總是我生的,我是你媽,你喊我一聲,就算了,我就討個公道,找法律討個公道,究竟我錯在什麼地方?
訴狀
畫外音:2002年,袁和梅一紙訴狀將遠在美國的兒子羅丹會告上了法庭。(訴狀)
主持人阿丘:她在訴狀上說,『雖然被告,也就是羅丹會曾由其伯夫照管,但沒有形成收養關系,現我生活已不能自理,我已撫養了被告幾年……為此,被告不履行法定的贍養義務,給我精神造成了傷害,我只有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袁和梅要求兒子羅丹會支付每月2000元的贍養費,並從精神上給予慰藉。
在訴狀上,袁和梅還這樣說道:『這麼多年來,並不是當媽的我對不起你,只是我確實不知你們遠在東北的地址,經我多方打聽也都無結果,連你們後來轉回離鄉只有幾十裡的萬縣我也不曾知曉……』
記者:這麼些年你就沒有來萬縣找過?
袁和梅:沒有,沒有公路。你也不知道羅繼汪回到萬縣?不知道。沒有任何消息。
主持人阿丘:袁和梅說,後來她纔從別人那裡聽說,兒子早就跟著撫養他的大伯夫羅繼汪從長春回了萬縣,後來又去了上海念大學,成了家,再後來去了美國讀博士、工作,但自己這個當媽的卻一直一無所知,她認為是兒子的大伯父,也就是當初勸她改嫁,提出代為撫養羅丹會的羅繼汪在從中作梗,不讓他們母子相見,最終纔導致兒子不認她這個母親。那麼,事實到底是不是像袁和梅說的那樣呢?我的同事找到了羅繼汪老人。對於38年來的往事,他另有說法。
羅繼汪:我這個人的情感是相當重的,講情講義的,我的兄弟已經工傷死亡了,是吧,他的母親要改嫁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們也是同意改嫁的,因為你不改嫁,她纔20來歲,20剛出頭,你如何辦呢?
鄉村萬縣空鏡
主持人阿丘:據羅繼汪說,弟弟羅繼流去世後的第3年,袁和梅便改嫁了,她對小丹會並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孩子幾乎由自己的另一個弟弟照顧。
為了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環境,1966年羅繼汪把小丹會接到在萬縣的岳父家中寄養。(戶籍檔案)一年後,又把他帶到了自己工作的長春,並且把羅丹會的戶口也轉了過去,關系就明確為『次子』。1973年,羅繼汪一家又回到了老家附近的巫山工作,但袁和梅從來沒有來找過他們。
羅繼汪:73年的夏天我們就走了,回到巫山,又回老家看的,她怎麼會不知道我的,怎麼會不知道?是不是,我也到你家去的。
袁和梅:坐到我屋裡來,我都過問他這些事情的,他那時候怎麼說的呢,說等他讀書了,等參加工作了,不要去打擾他。再來認你這個媽。
羅繼汪:當然這個上編了一個理由,我跟她說,怕影響丹會的學習,所以不要來看丹會。
袁和梅:3122一個東西放久了,你還想摸摸看看,看看有沒有變形啊?總之心目中還是有這個人,打算看一看,是什麼樣子,長大成人了,但就是見不到,一推再推,就是見不到。
長江
畫外音:羅繼汪說,1974年,也就是羅丹會11歲的時候,羅丹會父親身前煤礦的兩個乾部來看他,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羅繼汪:那一次丹會反應很平淡,因為丹會的生活很好,他從來沒有感覺到我們不把他當親生的看,他根本沒有這個感覺,既然丹會知道他的身世了,你來看他怎麼會影響丹會呢?這個理由不可能嘛,而且退一步說,我真得跟你講了這個話,你作為一個母親,你要來看你得兒子,這是你的權利,羅繼汪兩口子能阻撓的了?不可能的嘛。
羅丹會的老家外景
畫外音:據羅繼汪說,1999年,羅丹會從美國回到了萬縣結婚,還和回了一趟老家忠縣野鶴鄉看望了自己的姑姑,但他並沒有見近在咫尺的生母袁和梅。他離開後,袁和梅纔知道兒子曾經回來過。
袁和梅:我們都以為了他讀完了書,工作了,也不說專程來看我嘛,就看他的親戚朋友,也不看我這個當媽的,我這個當媽的再錯嗎也是你的媽,你也要問個來龍去脈嘛,我並不是養不活你。不要說,就說你就是個外人,也可以看我一眼嘛,我就想不通了。
羅繼汪:我就說你還回不回老家一趟呢?見不見你的生母?他說,不行,那我不見。
羅丹會的老家外景音樂萬縣
主持人阿丘:2000年,袁和梅帶著女兒女婿離開了生活了50多年的忠縣農村,來到了萬洲也就是以前的萬縣。
2001年1月,羅丹會同母異父的妹妹羅清潔,按照羅繼汪提供的地址給遠在美國的羅丹會寫了一封信,信中這樣寫到:為什麼你父親死時你8個月不拋棄你,為什麼幾十年來沒看望你,其中定有緣由的,難道媽心裡不痛苦嗎?希望你能早日消除你對媽的誤會,盡快於媽見面,了卻她的一件心願。
3個月後,羅丹會回了信,也就是我們在前面看到的那封,那封絕情的信。在信裡,他還這樣寫到:我相信我的父母(羅繼汪、高韻蘭)當初領養我是出於善意,生母也就是袁和梅,當初放棄對我的撫養責任也是出於她的本意。生母有她選擇生活的權力,對此我無權表示任何意見。但是因為她的選擇而讓我經歷了我本不應該經歷的心路歷程,我對此是永遠無法釋懷的。
我相信我的行為是符合法律要求和道德標准的。雖然我很遺憾生母當初作出的選擇,但在我心目中,她一直是一位善良與純朴的婦女。我願意永遠保持這種感覺。同時,我希望她能夠健康長壽。
袁和梅哭泣
主持人阿丘:2003年,重慶萬州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袁和梅提出的贍養訴訟請求,但因為被告羅丹會當時已經搬家,在美國的住址不詳,無法向其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同年6月法院第一次開庭,由於沒有通知到羅丹會,為符合法律程序,法院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於8月12日用公告的形式向其送達,2004年3月22日上午8點30分,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這一贍養糾紛案。
羅繼汪:你想想,贍養費每個月要開價2000,你不是在美國嘛,你是在萬縣這個窮地方,怎麼開得出來兩千。
袁和梅訴訟代理人劉邦勇:贍養費,明確表態的話,應該是我建議的,這樣進行訴訟的話的有一個明確的訴訟目標,是按照美國的生活標准來算的。
袁和梅:1519不是說他窮就不是我兒子,不是說他有錢我再找他。我並不是找他要錢,我是要人,我想見人,我不是要他回到身邊,供我養我,我是要看一眼,認我這個媽,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主持人阿丘:2004年3月22日,在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袁和梅羅丹會贍養糾紛案時,審判長得知袁和梅有羅丹會在美國的最新地址後宣布休庭,要求按照新地址再次發出傳票。這次休庭,對袁和梅來說也許又將是一次漫長的等待。
袁和梅拿著羅丹會的結婚照發呆音樂
主持人阿丘:現在每天,袁和梅都要拿著兒子羅丹會的結婚照看上一會兒,這是她現在手頭上唯一的一張兒子的照片,也是她唯一的能見到兒子的方式。
對於38年來,在這對母子之間到底發生了些什麼,我們這些局外人實在是很難看清事實的真相,判斷出誰是誰非。相別時難見亦難,38年來的往事,在羅丹會的心中,又留下了怎樣的歲月印痕呢?我的同事通過越洋電話聯系到了身在美國的羅丹會。
羅丹會:生活經歷立場不一樣,本身這個事情是有爭議的事情,這個事情不是一句兩句能說清楚的,如果不站在我的立場上,沒有我的生活經歷他可能完全不理解我為什麼作這個決定,也許很多記者認為我為了省2000塊錢。我覺得是吧,1000、2000塊錢都不是主要問題,關鍵是感情問題,我跟她從小就沒有,三歲就離開她了是吧,這之間三十多年都沒有聯系現在提出,就出現這麼一種官司,就是就是說很不符合邏輯的,在沒有感情的基礎上,談錢是沒有意義的。為什麼在信中說生母在自己心中一直是一位善良與純朴的婦女。我願意永遠保持這種感覺?
羅丹會:我沒有任何記憶。作為我一種以前的主觀願望,從來我也不覺得他是一個壞人,到現在為止,她把我給送給我的伯伯養大我都理解他,我並不責怪這件事情,當時生活所迫是吧,有自己的需求是吧,這並沒有什麼太不可以應該的。我只能說這件事情我對他沒有什麼好感沒什麼惡感,想讓我咱們從此見面叫我認他媽親熱的一塌糊涂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
養孩子是培養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生孩子是另外一回事,不是靠生孩子建立感情,我這個人從來不會說我是一個高尚的人,我就是一個很一般的人,這個人從我的角度說他是對不起我的。我到現在還是這麼認為,我也不去責怪他我也不去追究他,我只是對他沒有任何的感情而已,寬容就是說我也不會寬容到那種什麼都不講,在我的生活過程裡這個事情我已非常深刻,傷疤結的很深,我的最高願望是大家不要揭我傷疤沒完沒了,讓它平平淡淡該過去就過去。
主持人阿丘:平平淡淡該過去就過去。而在地球的這一端,這段母子之間的往事卻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我看了一下,在一個網站上,對此共有2000多條評論。下面,我就給您念其中的幾條:
作為主動創造了生命的父母來說,你必須承擔這個行為的後果。如果你不能保證讓孩子快樂健康地生活,你為什麼要讓他降生?唯一能給的,能不改變的,只有愛。如果連這都做不到,是沒資格為人父母的。
世界上沒有一個做母親的能夠捨下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是一個母親,我想你的母親當時一定有自己的難處,尤其是在當時的中國的農村,一位單身母親的生活狀況是常人難以理解和想象的.知恩投報當然好,但你是他的孩子,你為他付出點什麼都不行?我覺得你太自私了,一定是一個小心眼的人!
有必要非要分個對錯是非嗎?
寬容別人,往往是拯救自己。但是當你們為人父、為人母以後,當你們深愛的人離開你以後,你們就會明白什麼是寬容、什麼是愛、什麼是幸福。
羅丹會:我覺得事情拿出來讓大家討論是個蠻好的東西,大家從中也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每個人以後選擇生活方式都會有所啟示,你說是不是,每個人的對錯都很難說,包括我在內,我也不覺得我自己做的完全正確,但是我已經選擇我的做法了。
記者:那您會把現在這個事情告訴你的小孩嗎
羅丹會:小孩子可能到了一定年紀就會知道,這個在我們家已經不是秘密了。
袁和梅拿著羅丹會的結婚照發呆音樂
主持人阿丘:袁和梅狀告親生兒子羅丹會的事,主持人阿丘我就給您說到這兒了。羅繼汪和羅丹會是否構成養子與養父的收養關系,羅丹會對其生母袁和梅是否負有贍養責任,還得由法律來裁定。但我想,官司固然可以討個說法、可以界定義務,但卻無法彌合骨肉裂隙,不能喚回遠去的親情。其實,我們多麼希望這是一個尋孤和認母的尋常故事,有一個再熟悉不過的結尾:骨肉相聚!母子團圓!可惜,我們畢竟是外人,無權為這樁故事署上一個光明的尾巴。剛纔,我們看了很多網上評論,聲討兒子者有之,譴責母親者有之,但不管怎樣,我相信,那些責怨背後,大多都隱藏著一個善良的心願,那就是:讓人與人之間多一點真情,多一點愛。願這些局外人的心願,能作用於這對母子的命運,願這場四十年的離散不再繼續,在天隔一方的隔閡和闊別之後,能落下一個歡合的句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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