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展覽有意義嗎?能引起人類對自身的反思,還是讓人類能進一步瞭解自己的身體結構?抑或僅僅是爲了滿足少數人的獵奇心理?這是對人類的褻瀆,還是對科學的貢獻?在中國建築中心展覽館門前,一幅巨幅海報上寫着:科學與藝術巧妙融合。這樣被廣泛質疑的展覽能被稱爲藝術嗎?
醫學博士隋鴻錦先生告訴記者,屍體和標本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屍體是有身份和個性特徵的,能夠腐爛,在法律意義上不能使用,也不能作爲商品出賣;而人體標本是沒有身份和個性特徵的,經過生物塑化的產品能夠保存幾百年不變,而且作爲標本,它也可以當做商品進行買賣。在通常意義上,標本是沒有種族、民族的區分的,也沒有個性,一具標本,已經完全沒有了它的社會痕跡,它只是一個藝術品。這時候,人們考慮得更多的是創造性和標本揭示的科學意義。屍體展覽傳達了科學啓蒙和人本主義的思想。隋博士說,如果不是掙脫了中世紀宗教教條的束縛,也就不會產生解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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