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者溺水身亡後船主索要三千元纔撈人
被救者家人悄然離去至今不理不問-勇士家鄉黨政領導赴達州處理善後
唐文春兄妹要向受益者提起訴訟討個公道
編者按:32歲的四川省樂至縣青年唐文春在達縣南外鎮洲河勇救2名溺水男孩,先救上來1人後,救第2人時因體力不支,他與被救男孩一起溺水身亡。事後,生還男孩的家人迅速搬走,令到達縣為唐文春處理後事的唐家兄妹遍尋無著。唐家兄妹實在想不通,認為被施救者家人避而不見是對唐文春見義勇為行為的一種蔑視。為了給犧牲的弟弟討回公道,日前,他們兄妹已正式委托律師調查取證,准備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施救的兩個男孩的家人公開向唐文春表示謝意,以從法律上肯定見義勇為精神。
『棒棒』老漢:小伙子救了一個人起來
在達縣南外鎮當『棒棒』的60歲的胡一纔老人,作為現場的目擊證人之一,目睹了唐文春勇救溺水兒童的全過程。據他介紹,2003年6月27日下午4時左右,正在洲河邊水塔旁樹林裡休息的胡一纔突然聽到河中傳出『救命』的呼叫聲,一個10來歲的小女孩也在路邊央求路人下河救人。一個手拿寫著『訂做、維修沙發、床墊』牌子的小伙子正好從河邊路過,看到兩個男孩在河中掙紮著喊『救命』,便將木牌和工具包往地上一丟,邊跑邊脫衣服,隨後跳進河中開始救人。在救起一個男孩後,小伙子又回去救另外一個孩子。當他抓住那個孩子准備往岸邊游時,那個孩子慌亂中緊緊摟住了小伙子的脖子,小伙子似乎氣力耗盡,和那個小孩子一起沈入洲河中沒了影子。隨後趕來的群眾看到小伙子丟下的木牌和工具包,辨認出救人的小伙子就是從樂至縣到達縣打工的唐文春。當時在現場附近開店的朱雲先也證明了這一事實。
小船船主:拿三千塊錢纔下河撈人
據一位姓李的大爺稱,唐文春和那個男孩一起沈入水中後,圍觀的群眾及被淹死的小孩趙剛的母親王雲便在岸邊招呼先後路過事發水域的3艘小船下水打撈唐文春和趙剛的屍體,可是幾個船主竟要求給3000多元錢,不然就拒絕下水打撈屍體。圍觀群眾紛紛譴責船主的不義行為,有的竟對船主破口大罵,幾名船主隨後揚長而去。後來,趙剛的母親叫來弟弟王軍趕到現場,潛入河中將唐文春和趙剛的屍體打撈起來。
被救者家屬:至今不理不問
唐文春的屍體被打撈起來後,大家開始尋找被唐文春救起的那名男孩,可那名男孩早已經沒了蹤影,只有一位老太太看到那個男孩被救起後急衝衝地跑了。
唐文春勇救溺水兒童時不幸身亡後,唐文春租住的房東老板多方努力通知到了唐文春的家屬。得知唐文春失事的消息後,唐文春的大哥唐文穩、二哥唐文延、四妹唐文燕先後趕到達縣處理唐文春的後事。並四處打聽被救起來的那個男孩的姓名,最後只打聽到那個被淹死的男孩叫趙剛,今年12歲。隨後,唐文穩等人又多次找到趙家,想和趙的家人見見面,並打聽一下被救起男孩的情況,可一直未能見到趙剛的家人。被救起的那個男孩的家人和趙的家人也一直對此事不理不問,不露面和唐文春的家人見面。
為此,唐文春的家人很想不通,『他們不應該如此冷漠,我們只想看看被文春救起來的那個孩子現在好不好,那兩個孩子的父母哪怕來說聲「謝謝!」,這也是對文春的一種安慰,那樣他纔會走得安心啊!』
鄰裡鄉親:文春是個多好的娃啊
在唐文春的老家樂至縣孔雀鄉唐鼎寺村7組,數十名村民向每一個來訪者講述著唐文春在家裡時樂於助人的生活故事。
唐文春生於1971年4月,在家中排行老三,母親在他12歲時就去世了,父親長期臥病在床也於1992去世了,幾兄妹相依為命感情甚深。唐文春4歲那年得了一場大病,家中經濟拮據無錢給他治病,幸虧同村的一位老教師出錢出力纔救了他一命,所以後來他便常常幫助別人,將『為人要多做好事』當作他的人生信條。
1990年,大哥唐文穩帶著唐文春來到達縣做沙發生意,後因生意冷清,唐文穩便回了老家,留下唐文春在一家沙發廠打零工。廠裡沒有活乾時,唐文春便走街串巷給人維修沙發和床墊。唐文春的鄰居許世陽告訴記者,唐文春平時在家裡生活十分朴實,吃的是粗茶淡飯,難得看他買一件好衣服穿。
說到被救起的小孩家人的冷漠,村民們都紛紛表示譴責,希望被救者的家人站出來認真面對這一切,好讓唐文春能走得安心!
家鄉領導:弘揚正氣鼓勵後來者
唐文春在達縣南外鎮的洲河勇救溺水兒童時不幸身亡後,南外鎮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善後工作,並向縣政府和市民政局、省民政廳匯報,准備申報唐文春為『烈士』。唐文春的家人在達縣處理完唐文春的後事後便回到樂至,可他們並未將唐文春救人的事跡向樂至縣有關部門匯報。
2003年7月29日下午,記者在唐文春的老家結束采訪後立即將此事告知樂至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樂至縣委書記曹建國、縣長趙湧濤十分重視此事,立即要求樂至縣政法委、宣傳部、民政局和孔雀鄉黨委有關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以上單位派出相關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趕赴達州進行調查,對唐文春捨己救人的事跡進行大力宣傳表彰,以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
7月31日上午9時,由樂至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吳正貴、孔雀鄉黨委書記楊與軍、樂至縣綜治辦副主任倪俊、縣民政局優安股股長周高良、孔雀鄉民政辦主任周瓊英組成的樂至工作組代表樂至縣委縣政府在樂至啟程遠赴達州,調查處理唐文春的善後事宜。31日下午6時左右,樂至工作組抵達達州後,立即與達州市委宣傳部和達縣縣委宣傳部取得聯系,開始對唐文春在達州救人一事展開調查。
8月1日上午,樂至工作組趕到達縣南外鎮,達縣縣委宣傳部、綜治辦、民政局有關領導及南外鎮黨政領導向工作組介紹了唐文春在達州救人的經過及對唐文春犧牲後的善後處理工作。8月1日中午,達縣黨政領導親切會見了樂至工作組一行,對唐文春救人的事跡大加贊揚,並希望達縣和樂至縣都能大力宣傳唐文春的英雄事跡,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的壯舉。
8月1日下午,工作組趕到唐文春救人獻身的洲河三裡坪段,對唐文春的家人進行慰問,並開始走訪調查周圍群眾及事發時的目擊證人,詳細了解唐文春救人的全過程。並和當地有關部門協商做好唐文春家人的安撫工作,並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為唐文春申報烈士。
樂至工作組趕到達州後,便開始尋訪和唐文春一起被淹死的那名小孩的家屬。據達縣南外鎮有關人員介紹,被淹死的小孩名叫趙剛,達縣實驗小學學生,家住達縣機械二廠家屬宿捨。
滿懷感激的理由
死者母親:面對英雄淚流滿面
據趙剛的母親王雲介紹,趕到河邊時,周圍已經圍了很多群眾,唐文春和兒子趙剛早已經沈入河中。王雲見有打漁船經過,便請打漁船船主幫忙打撈屍體,可船主要求給付3000元錢纔下河打撈屍體,王雲答應給500元,可船主仍然索要高價,因為未能協商好價格,船主便揚長而去。王雲隨後找來弟弟王軍,王軍潛入河中將唐文春和趙剛的屍體打撈上來。王雲還稱,她們夫婦知道唐文春是為了救趙剛被淹死的,她們十分感激唐文春見義勇為的行為,唐文春的行為是樂至人的驕傲,達州人應該好好的學習他。
對於唐文春家人找到她家卻見不到人一事,王雲稱,由於她們夫婦十分疼愛兒子趙剛,趙剛死後給她們的打擊很大。丈夫趙興東每天早上6點便出去跑出租去了,王雲的父母兄弟怕她一個人在家傷心過度想不開,便每天將王雲接過去照顧。
可能是這些原因致使唐文春的家人找到趙家時無法找到人,王雲夫婦也希望和唐文春的家人見面,當面向他們表示謝意。王雲夫婦也一直在尋找另一被救小孩征征的家人,可征征只是那幾天到其舅舅張飛家玩耍,而張飛當時租住在趙家樓下,唐文春救人被淹死後,張飛便搬走了,至今也無法找到其下落,大家也就更不知道征征的下落了。
兩地政府:表彰勇士行為安撫死者親屬
2003年8月1日,記者從達縣綜治辦獲悉,為了表彰唐文春的英勇獻身精神,達縣綜治辦報經達縣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正式追認唐文春為『見義勇為公民』,頒發見義勇為獎金3000元,並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7300元的安葬補助和14600元的撫恤金。
8月6日上午,四川華西民工救助中心工作人員趕到樂至,對樂至青年唐文春在達州救人犧牲一事進行調查,並對唐文春進行表彰和救助。
8月中旬,樂至縣委、縣政府發出向唐文春的號召,在全縣開展向唐文春同志學習的活動。當月,樂至縣文明委授予唐文春『精神文明標兵』稱號。
9月15日,資陽市綜治委決定,對唐文春同志捨己救人、見義勇為的英勇事跡給予通報表彰,並獎勵人民幣2000元。
目前,達縣有關部門正在積極開展為唐文春申報烈士的工作,唐文春的家屬仍然在繼續尋找被救起的小孩『征征』及其家人。
唐家兄妹:用法律要求受益者致謝
唐文春的二哥唐文延告訴記者,他們兄妹多方尋找也未能找到征征家人,也沒有征征家人的任何音訊。唐家兄妹實在想不通,『被救者家屬不應該如此冷漠,我們只想看看被文春救起來的那個孩子現在好不好,他的親人哪怕來說聲「謝謝」,也是對文春的一種尊重和安慰,那樣他纔會走得安心啊!』
最近,唐文春兄妹決定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他們說,提起訴訟並不是想向被施救者進行經濟索賠,而是要用法律手段要求被救者家人履行道義上的義務,公開向唐文春救人行為表示謝意。
目前,達州一律師事務所的胡明海律師已開始為唐文春兄妹提供法律援助。胡律師認為,被救起的小孩和被施救但未被救起的小孩均是受益者,唐文春因為對他們進行施救而犧牲,根據《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唐文春的家人有權向兩個小孩家長進行索賠,兩個小孩家長也有義務對唐文春家人進行精神和經濟上的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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