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個由8人組成的涉嫌非法制造、運輸、買賣槍支的犯罪團伙一舉被本市警方破獲,涉案槍支已全部繳獲。昨日,本案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蔣某今年28歲,河北省順平縣人,小學畢業後在家務農,後到部隊服役3年。2001年10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03年4月刑滿釋放後來本市打工,期間與本市人李某、劉某相識。2003年8月,李某拿出一支雙管獵槍,蔣某憑着曾當過兵的經驗,斷定該槍是自制的,且做工粗糙,說這樣的槍自己也能做。李某聽後便勸蔣某造槍,由他負責出售,三人一拍即合。
蔣某供述,2003年9月,蔣某帶着“樣品”和女友一起回到老家河北省順平縣,在舊鋼材市場購買了多根直徑25毫米的舊鋼管和其他零件,而槍身、槍栓、卡子、彈簧、扳機都是蔣某自己製作的,槍把是蔣某自己用木頭削的。蔣某在家裏用電焊機將兩支槍管焊接在一起,然後把槍身也焊上,再將彈簧、扳機、槍栓裝上,就這樣,一支具有殺傷力的雙管獵槍便製造出來了。去年9月至12月間,蔣某帶着女友先後3次在原籍非法制造雙管獵槍16支,後將部分槍支帶至本市販賣,其中,蔣某共得贓款7700餘元。
經查,2003年9月的一天,蔣某夥同李某在本市河北區紅都歌廳以1200元的價格向犯罪嫌疑人劉某販賣1支雙管獵槍,當日,劉某在上述地點將該槍以1800元的價格販賣給他人,同年10月的一天,蔣某夥同李某在劉某的家中將兩支槍以每支1500元的價格販賣給他人。同年11月30日,蔣某再次向劉某販賣4支雙管獵槍。12月1日,劉某夥同徐某在河北區三馬路某足療保健中心以2450元的價格將其中一支槍販賣給及某。蔣某被抓獲歸案,從蔣某身上及其暫住地又收繳雙管獵槍5支。
-本案刑事檢驗報告-
經檢驗,送檢的槍支全部爲自制雙筒獵槍,所有槍支的擊發機構、發射機構的零件完好無損,相互動作可靠,經實彈射擊,能正常擊發與之匹配的以火藥爲動力發射的槍彈。
結論:送檢的所有槍支均具有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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