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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就中石油12•23井噴特大事故處理答問
"總該有人對此負責"來自川東小陽村村民的聲音
員工眼中的馬富才:低調、務實、做事一貫認真
行政學專家毛壽龍評馬富才辭職:這是必然結果
證券分析師:馬富纔去職不會影響中石油股價
據央視國際報道,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天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監察部關於中石油川東鑽探公司井噴特大事故、北京市密雲縣“2.5”特大傷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2.15”特大火災事故調查情況的彙報,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溫家寶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對三起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決心。國務院副總理黃菊也講了話。
去年底至今年初,先後發生了中石油川東鑽探公司井噴等三起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調查組,協助地方救援和處理善後工作,調查事故原因和有關人員責任。現已查明,這三起特大事故都是責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嚴格、安全措施不落實,有關領導幹部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事故調查組建議對三起事故涉及的6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組織處理55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馬富纔在川東鑽探公司井噴特大事故發生後,多次表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並提出引咎辭職。會議經過討論,鑑於這三起特大事故人員傷亡和損失慘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爲了嚴肅法紀、政紀,教育幹部,對國家和人民負責,同意接受馬富才辭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的請求,決定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分管質量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任傳俊記大過處分,責成北京市、吉林省和中石油集團分別對北京市密雲縣“2.5”特大傷亡事故、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2.15”特大火災事故和中石油川東鑽探公司井噴特大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會議指出,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各地區、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都要從這幾起事故中吸取教訓,引以爲戒,警鐘長鳴,認真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工作,防止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
會議強調,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都要不負人民的重託,對人民高度負責,切實改進工作,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一)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對人民負責的理念。(二)必須恪盡職守,認真履行政府職責。(三)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四)必須深入細緻,狠抓落實。(五)必須從嚴治政,賞罰分明。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新任總經理陳耕、北京市市長王歧山、吉林省省長洪虎列席了會議,並作了發言。
據悉,中共中央已批准馬富才引咎辭去中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職務。國務院任命陳耕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
附:陳耕簡歷
高級經濟師,畢業於北京經濟學院,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擁有逾30年的工作經驗。1983年至1985年,擔任長慶石油勘探局副局長。1985年至1993年,任石油工業部勞資司副司長、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勞資局局長。1993年至1996年,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總經理助理。1997年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1998年3月,任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副局長。2001年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2001年6月8日起被聘任爲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2月3日起被聘任爲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馬富才簡歷
高級工程師,畢業於北京石油學院,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擁有逾30年的經驗。1990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下屬的勝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局長;1996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總經理助理;1996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兼任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1998年4月起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1999年11月起兼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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