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1日,伊拉克費盧傑附近,7名中國工人被綁架。好在,虛驚一場。
但有的時候,結果就不是這樣了。
比如,過去兩年中,在以色列,已經有7名中國勞工被“人彈”炸死。
比如,2003年,在新西蘭,中國留學生因交通事故,死傷就達10多人。
比如,2001年9月11日,美國遭受恐怖襲擊,51名華人失蹤。
……
隨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實行對外開放並實現經濟崛起,隨着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到世界上去經商、投資、務工、旅遊、求學,中國公民的海外風險問題已經成了全球化時代世所矚目的一個焦點。
綁架、扣留、詐騙、車禍、海難、恐怖襲擊、勞務糾紛……這些詞語,越來越爲海外的中國公民所熟悉。
以色列是一個富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排名世界第十。那裏的人一般不幹重體力活,常常僱外國人幹。
中國勞工就成了一支生力軍。
山西建工集團的王崇君在以工作多年。他對《瞭望東方週刊》說:“以前,我對安全還是相對樂觀的。”
但是,“有一次,我們有一個職工進商店買東西,忽然看到一個人不停地衝他使眼色,他感到很奇怪,商店裏正好也沒他要的東西,他就離開了。哪知道,就在他走了還不到100米,爆炸發生了,他回頭一看,就是剛纔那個商店”。
“現在,爆炸越來越多,像在特拉維夫中國人比較集中的羅馬街,經常發生爆炸,好幾個中國工人被炸死了。大家都很害怕。”王崇君說。
今年1月29日,福建人陳能鷹乘坐的公共汽車在開到耶路撒冷市中心的沙龍官邸附近時,自殺性爆炸者拉響了炸彈,倒黴的陳能鷹受重傷。這是最近的一個受難者,但可能不是最後一個。
去年,中國有52萬名勞工輸出到海外。他們大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他們的父母在田頭幹了一輩子農活,從來沒有想過會到洋人的國家去掙錢,並且,還要面對“人彈”這樣的“聽都沒聽說過的危險”。
綁架、扣留、詐騙、車禍、海難、恐怖襲擊、勞務糾紛……這些詞語,越來越爲在海外的中國公民所熟悉。
“改革開放前,中國公民出境極少,”外交部領事司司長羅田廣說,“到1978年只有20萬人次左右;而2003年中國公民出境達2020萬人次,增長了100倍。”
“人員往來頻繁,難免會發生各種問題,”他在接受《瞭望東方週刊》採訪時說,“我們很難預知,什麼時候、在世界哪個角落會發生問題。”
中國公民遭遇海外風險的十種情況
中國人的海外風險,自古已有,如1602年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大侖山屠殺中國僑民2萬4千多人,1639年在加拉巴再殺2萬人;1740年荷蘭殖民者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屠殺了兩萬多中國僑民,鮮血染紅了巴達維亞的一條溪水,所以這起事件也就稱爲“紅溪慘案”。
進入21世紀,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國人的國際地位空前提高,但也面臨諸多新的風險。
羅田廣司長說:“中國公民在境外遇到問題日益增多,與其他國家相比也屬於比較多的。一年中,領事司要直接指導使館處理數百起領事保護案件,而使館自行按規定處理的案件就更多。”
中國公民在境外遇到的風險,在不同地區情況不同:勞務糾紛、綁架等主要發生在中東、非洲地區;在發達地區,多是合法權益受侵害;周邊海域經常會發生漁業糾紛,有些牽涉領土糾紛。
自費出境遊開放後,國際犯罪團伙藉此欺騙部分地區民衆,組織非法移民、跨國人口販賣、走私販毒、非法勞務等違法犯罪活動。被騙羣衆沒有合法身份,人身安全更難以得到保障。同時,中國公民在一些局勢不穩定的國家,恐怖活動多的國家,也可能受到殃及。
根據近年媒體報道作不完全歸納,中國公民在海外經常遭遇以下十種風險:
第一種:大海波濤不太平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出海“撈”生。
2004年4月13日,一艘馬來西亞貨船在孟加拉灣海域沉沒,船上17名船員均爲中國人,雖救起15人,但仍有2人失蹤。
2003年3月20日,一艘福州的拖網船在斯里蘭卡海域遭到8艘海盜船的炮擊而沉沒,15名中國船員死亡。
更多見諸報端的新聞,是中國漁民屢遭抓捕。如200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海南省5艘漁船因進入菲律賓海域捕魚,136名中國漁民被菲海岸警衛隊扣留,直到10月5日,他們才獲釋回國。
第二種:海外旅遊需小心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自1997年正式開展,是經濟奇蹟和觀念更新的印證,目前已開展組團業務,可達24個國家和地區。
中國遊客在國外遭遇的安全風險常常具有不可規避性。如今年2月2日,一輛載有26名中國遊客的旅遊大巴在泰國春武里府行駛時與火車相撞,造成3名中國遊客死亡,多人受傷。
而在2002年韓國釜山的“4·15”空難中,128名乘客失去生命,其中就有去韓國旅行的中國遊客。
中國遊客在海外遭搶、失竊、被騙的事件,最近也屢有所聞。
第三種:危機時伴外交官
中國國際影響力迅速上升,更多的外交官經常進入世界動盪的旋渦中心,其工作背後危機四伏。
2002年6月29日,中國駐吉爾吉斯大使館一等祕書王建平和他的司機在吉爾吉斯的比什凱克遭到槍殺。
1999年5月8日,中國駐南聯盟使館遭到美軍導彈野蠻攻擊,造成多名中方人員傷亡,此事震驚天下。
1991年3月,中國外交官孫渤被緊急調往科威特參加重建被毀中國使館工作,後來患上重病,被查明是因爲受到了西方國家在海灣地區投下的貧鈾彈的輻射感染。
第四種:投資經商也歷險
中國人到海外經商的歷史很長,但是真正像現在這麼興旺的還是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的。
當地不法分子勒索、敲詐甚至殺害中國商人,而所在國也可能會以種種理由來侵害中國商人的權益。
2004年2月12日,俄羅斯30多名荷槍實彈的警察帶着搬運工和大貨車,查收了大批華商貨物。這可不是第一次了。
2002年3月,在貝爾格萊德“中國城”發生了一起中國商人被綁架案。一名上海商人被劫走奔馳轎車一輛,並被索要800萬元人民幣。
不可抗拒的因素也危害着中國商人。1995年1月17日,日本發生阪神7.2級大地震,63名中國人(包括臺灣的17人)死亡,其中便有商人。2004年3月14日,在哈薩克斯坦,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9名職工被泥石流吞噬。
金融風波、貿易壁壘、軍事政變等也使海外中國商家頗受威脅。
第五種:留學生活亦驚魂
鼓勵留學是中國的強國之策,20多年來各類派遣出國留學人員總數逾38萬人,分佈在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
2004年2月20日,來自中國福建省福清市的兩名中國留學生吳宇航和餘寧燕在挪威奧斯陸被發現遇害。這樣的謀殺事件,已經有很多起了。
2003年11月24日,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一幢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11名中國學生罹難。
在交通事故已經成爲中國海外留學生最大安全威脅的同時,偷盜和搶劫是讓他們提心吊膽的另一個問題。情殺、自殺、車禍、溺水等事件,近年也多有所聞。留學生安全問題頻發,還與留學生年齡越來越小有關。
第六種:軍事人員灑熱血
改革開放前,中國軍人主要犧牲在與敵國作戰的戰場上。而今,他們要面臨另一種“特殊考驗”。
從1992年到現在,中國“藍盔”部隊已經參加了10多項聯合國維和行動,人員共有2000多人。
1992年5月21日,中國維和工程部隊在柬埔寨駐地遭到“不明身份”武裝人員襲擊,兩人犧牲,7人受傷。
2002年10月12日,一支33人組成的中國維和警察部隊抵達巴厘島休整,一場恐怖大爆炸使來自上海的小史受傷。
2003年3月13日下午,中國派往聯合國監核會的化武專家鬱建興在伊拉克執行覈查任務時發生車禍身亡。
第七種:記者出生又入死
以前,中國記者只要把國內消息報道好就夠了,現在,隨着中國全球參與度的提升,民衆對國際新聞的興趣日增。
於是,中國記者頻頻出現在局勢動盪的中心,如去年在伊拉克及周邊國家參與前線報道的中國記者就有近百人。
1999年5月7日,在中國駐南聯盟大使館被北約導彈襲擊的災難中,新華社記者邵雲環、光明日報記者許杏虎及其夫人遇害。
第八種:宗教之旅有不幸
改革開放後,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宗教界紛紛開展國際交流。
2004年2月1日,伊斯蘭教聖地麥加發生踩踏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當時中國各省朝覲分團有數千名人員在場,5人死亡,14人受傷。
第九種:非法移民高風險
中國公安部在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打擊非法移民的專項行動中,共查獲偷渡人員5286名,抓獲偷渡組織者、運送者44名。
2004年2月5日,英格蘭西北部蘭開夏郡莫克姆海灣拾貝工人被潮水包圍,19人喪生,他們都是中國非法勞工。
2000年6月19日,英國多佛爾港海關人員在一輛貨櫃車的集裝箱內發現60名中國非法入境者,58人被悶死。
非法移民常常在環境最差的地方打黑工,收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一些婦女爲了謀生不得不到街頭賣身。他們在當地幾乎沒有任何保障,安全係數幾乎降到了零。
第十種:勞務糾紛苦煞人
世界勞動力資源分佈不均,中國國內勞動力過剩且廉價,大批人員到海外務工。
一些境內外非法中介和個人於是虛構項目,在收取高額費用後,以旅遊、商務簽證等形式誘騙勞務人員出國,造成勞務人員出國後無法獲得工作簽證、無勞可務、生活困難,甚至因非法務工被扣留或遣返。
2002年,在卡塔爾、約旦、安哥拉、毛里求斯、利比里亞、斯里蘭卡、馬來西亞等國發生十餘起大規模勞務糾紛案;2003年羣體性勞務糾紛案繼續上升。
新加坡是中國海外第一大勞務市場。但是,2002年3月,由於勞動糾紛,新政府曾暫停引進中國建築勞務。
除了中國公民旅行海外所遇風險之外,大凡攜有中國血統之人士,還要面對一個特殊的現實:“反共”、“排華”帶來的厄難。
隨着中國和平崛起,“反共”和“排華”者漸少,但是,受所在國政局影響,特別是隨着“中國威脅論”的擡頭,危情還會不時暗流涌動。
1998年5月13日至16日,印尼發生轟動世界的嚴重排華事件,暴徒焚燒數以千計的商店,強暴上百華裔婦女,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2003年7月2日,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地區出現潛在反華危機,大街商店貼滿了排華傳單。
華裔科學家特別是在發達國家工作的科學家面臨的問題比較複雜。其中美國的“李文和案”曾轟動一時。1999年12月11日,美政府以美籍華人科學家李文和涉嫌向中國泄露美核彈頭設計資料爲由而將其拘捕,誣其爲“中國間諜”。
兩類主要風險及處理辦法
總的來說,中國公民在海外的風險可以分爲兩類:一是合法權益受侵害;一是因自身違法行爲受害或受到當地法律的追究。不同情況處理方式也不同。
第一類,如留學生受到當地不公平待遇,駐外使領館要代表政府進行保護,理直氣壯地闡述立場,要求對方國家依法公正處理。一些國家由於局勢動盪、內部政策的調整,使華僑華人的權利遭到侵害,這些使領館都要保護。
中國公民在海外的勞務糾紛也是一個突出的問題。涉及中國公民勞務糾紛多數是內部經濟糾紛,與使領館沒有直接關係,但由於勞務糾紛往往引發羣體性事件,需要使領館出面調解,幫助勞資雙方溝通,化解矛盾,維護國家形象和中國公民形象。
第二類中非法移民情況比較複雜,他們是違法者也是受害者。很多人被騙到國外,無工可務,走上犯罪道路。對於他們的犯罪,中國不袒護,但是他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人道待遇必須維護,不能因爲犯法而對他們置之不理。
非法移民通常很少與駐外使領館聯繫,中國駐外使領館較難掌握他們的信息,進行領事保護難度很大。即使在他們有犯罪行爲、中國不能干涉當地司法機關執法的情況下,使領館也儘可能地提供保護,關注量刑是否公正,有沒有虐待歧視,開庭時旁聽,轉達家屬意見等等。
目前,非法移民和勞務糾紛問題非常嚴重,其原因在於:中國有巨大的勞動力資源,一些不法中介機構藉機矇騙羣衆牟利;而非法移民和勞務人員普遍缺乏法律意識、涉外知識,素質低,缺乏文化和技能,語言不通,容易上當受騙。
全球化就是機遇加風險的時代
最近20多年來,中國公民的海外風險問題日漸突出。中國社會科學院海外華人研究中心所長郝時遠認爲:“這與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有關,也是全球化本身的結果。”
參與經濟全球化已成爲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的必然選擇,中國也在上個世紀70年代末實行對外開放。隨着中國公民出境求學、務工、經商、投資、旅遊的人數增多,在發展機遇空前增加的同時,風險自然也難以避免。
郝時遠說:“20多年來經濟發展使中國人的錢袋鼓了起來。一部分富起來的中國人到了海外。近年來,華人被綁架、殺害等事件逐步增多,就和這種情況很有關係。”
據介紹,這些案例在非洲和拉美比較多,一般去那裏的都是些有資產有能力的公司,但是負責人對當地的法律機制不太熟悉。郝時遠說,很多公司仍然沿襲國內的一些操作辦法,走後門甚至賄賂對方,以期獲得商機。這些手法,惹怒了當地黑社會,於是招來“殺身之禍”。
近年來,中國國際地位和影響力迅速上升,作爲負責任的大國,中國在不同地區、機構和組織中的活動增加,也自然伴生着風險,如外交和維和行動中的不安全因素。
另外要看到,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貧富差距大,人多地少,人均資源佔有量低,這樣的國情,也使得風險成本增長。
廈門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主任莊國土最近正在福建進行近20年來中國出境人員的調研,他告訴《瞭望東方週刊》:“你想想,在福建鄉下,那些人大多數一年只有1000元-2000元人民幣的收入。但他們到美國後,做雜工,最少一個月也有1500美元。他們明知在偷渡之路上會受盡折磨,甚至可能丟掉性命,仍然不惜前往。”
但總體而言,中國人仍然保持着謙和的本性,加之中國實行和平友好外交政策,中國公民在海外一般不會主動介入衝突,海外中國人面臨的安全威脅通常和國際大勢的變化有關。
郝時遠說,近年來,由於全球和地區局勢衝突激化,各種國際社會經濟矛盾加深,尤其是恐怖主義威脅蔓延,中國人在伊拉克、阿富汗、中亞、非洲及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的總體安全環境惡化。
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不平等,貿易摩擦的增多,也使中國人在海外遭受風險。
世界資源短缺,也使衝突增加。比如漁事糾紛不斷的一個原因,還是由於各國近海捕撈過度,漁業資源瀕於枯竭,漁民不得不到遠洋捕漁。
羅田廣司長說,隨着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走出國門,以後中國公民在境外還可能遇到很多問題,還可能面臨其他的風險。
中國政府是公民最強有力保護者
中國政府和外交部門在處理相關事件中始終體現了對本國公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在維護遇險、遇難同胞的合法權益、交涉相關事宜和妥善處理後事方面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中國公民陳能鷹在以色列遇襲後,中國駐以使館幫助其與以保險公司商談賠償事宜,同時也通過新華社提醒所有在以同胞,提高安全意識,謹慎出行。
中國留學生在新西蘭海灘遇難後,中國駐新使館在第一時間請當地友好華人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使館主管領事於第二天一早趕赴現場確認遇難者身份並處理善後事宜,同時與國內有關省市公安部門及遇難者家屬取得了聯繫,爲他們儘快來新處理後事提供了方便。
特別是麥加朝覲踩踏事件發生後,正在非洲訪問的國家主席胡錦濤獲悉有中國公民發生意外,即指示中國駐沙特阿拉伯大使和駐吉達總領事立即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協助沙特有關方面迅速尋找失蹤中國公民,全力救治受傷人員並妥善處理罹難者的善後事宜。中國駐沙特大使武春華當晚即趕往麥加,全力處理中國公民有關事宜。-
中國加強對公民的領事保護
——專訪外交部領事司司長羅田廣
《瞭望東方週刊》:請問,中國主要通過什麼外交途徑保障公民在境外的安全?
羅田廣:中國政府非常重視公民在境外的安全保護問題。2000年外交部首次出臺了《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其目的是“方便中國公民在國外旅行、工作、學習或居留期間,通過中國駐外使領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2003年5月,這份《指南》又有了更加實用的新版本。這本黃色封面的小冊子在外交機構都可以免費索取。
改革開放前,中國在外國僅設了7個領館,同外國簽訂的領事條約僅有3個。中國現有領事機構65個,加上外交機構總共有220多個,都可以給公民提供領事保護;與外國簽訂領事條約、互免簽證條約有140多個。
中國與日本、韓國、朝鮮、新加坡、越南、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定期的領事磋商機制,同時加大力度宣傳,提醒中國公民出境遇到困難與使領館聯繫。
《瞭望東方週刊》:領事保護的程序怎樣啓動和運行?
羅田廣:領事工作是外交工作中直接面對老百姓、直接與人打交道的部分。對涉及領事保護的重大突發事件,領事司會在部領導指揮下,在第一時間成立應急小組,24小時值班,並向社會公佈熱線電話號碼。
隨後,應急小組會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掌握事件的詳細材料、動態,通過外交途徑進行領事保護工作。至於採取的外交途徑級別,一般是個案處理,酌情交涉,部級、司級、處級都有,視具體情況而定。
小組向國外使領館發出工作指示和要求,雙方不斷交流信息,直到問題解決。因爲人員有限,任務非常繁重。但是一旦發生像中國公民在伊拉克被扣留這樣的事,就是三天三夜不睡覺也得解決問題。
《瞭望東方週刊》:能否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成功例子?
羅田廣:2000年6月,所羅門羣島發生政變,當時這個國家與中國沒有外交關係,許多國家都在幫助本國僑民撤離。外交部通過一家中國企業,統計了當地希望政府幫助撤離的中國僑民數量,共有約120人,其中最小的剛出生十幾天。外交部動用外交資源,向一些國家尋求幫助,希望他們幫忙撤出我國僑民,但由於某些原因這些國家在關鍵時刻拒絕提供幫助。外交部聯繫中遠公司,調撥最近海域的一艘集裝箱貨輪開往所羅門,把僑民撤到巴布亞新幾內亞,隨後專門包機將僑民接回國。
領事保護主要是根據國際法原則施加外交影響,要求駐在國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我國公民權利,如果碰到火災、地震,雖然駐在國沒有責任,但要求他們採取措施,儘可能減少我國公民的損失。
《瞭望東方週刊》:保護取得成果的原因是什麼?有什麼侷限?
羅田廣:國家的發展,綜合實力的提高,國際地位的提升,給我們在國外實施有效領事保護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中國的友好外交政策深得國際人心,贏得廣泛同情,一旦發生問題,就能尋求有力的幫助;外交官廣交朋友,積累經驗,運用智慧,不辱使命,使外交交涉和領事保護工作體現實效。
但領事保護也是有限度的,因爲使領館在接受國沒有行政權力,更無司法權力,不能使用強制手段,也不能干涉他國司法主權。
《瞭望東方週刊》:領事保護存在什麼困難?
羅田廣:一般來說,實行領事保護時,我們與當地政府、機構、民間組織溝通的渠道是暢通的,不存在太多困難。一旦發生問題,最困難的是不知道這個區域究竟有多少中國人,因爲非法出境、滯留者平時不與使領館聯繫。
資金和人力上有時會出現問題。使領館領事部門人數少,有些館領事官員身兼多職,常常分身乏術。在實施救助保護時,部分公民身無分文,而中國沒有這方面的專項資金,往往要向當地的慈善機構、基金會、華僑華人社團求助。爲此,外交官要充分利用所在國社會、法律等方面的資源,積極開展友好交往,利用多年的積累和豐富的經驗智慧,解決這些令人頭疼的問題。
防範海外風險的方法
外交部經常發佈旅行提醒,建議公民避開局勢動盪、治安不好的國家和地區;國家對非法移民打擊力度加大;同時,媒體也大力宣傳非法移民和非法勞務的危險、危害。作爲公民個人,到海外留學、旅遊、經商、務工,要具備一些基本常識,出國要通過正規渠道瞭解前往國的基本情況,不能盲目聽信他人,要有自我防範心理。有關的防護具體措施,在外交部網站及主流媒體網站上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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