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阿丘:(一組快閃照片和新聞標題)剛纔咱們看到的這些圖片和新聞,紀錄了4月18日發生在北京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犯罪嫌疑人駕車高速逆行造成22輛汽車受損,多人受傷,犯罪嫌疑人在撞車之後被警察當場擊斃。此事經過媒體報道後,引起了廣泛關注。大家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兩方面,首先這個犯罪嫌疑人並無前科而突然製造了一連串的破壞;其次,在最後時刻,當犯罪嫌疑人似乎喪失了繼續肇事能力的時候,警察將其當場擊斃的做法是否得當?
解決疑問,判斷對錯,都需要了解事實。從事發到現在,我的同事就一直做着收集資料的工作。到昨天,我們找到了八位目擊者,90多張現場照片和十多分鐘當時高速公路上的監控錄像,並且採訪了肇事者的家人。現在,這件事我總算可以跟您說說了。
時間段字幕:4月18日上午9點44分八達嶺高速公路監控錄像
監控錄像:楊偉駕駛大貨車從清河收費總站進入逆行,和迎面而來的車擦身而過的畫面。
同期:首發公司八達嶺路分公司工作人員
“一進監控室呢,正好對着我們這個操作檯上主監視器,就發現有一輛車跟別的車行駛的方向不一樣,我當時覺得很吃驚,我覺得有點,我看到不是事實似的。”
主持人阿丘:誰能想得到呢?在北京八達嶺的高速公路上,突然看見迎面開來這麼一個大傢伙,您說當時司機得受多大的驚嚇啊?據說,這個倒行逆施的司機,就是在八達嶺高速路清河收費總站這裏突然調頭進入逆行的,當班的收費員小胡目睹了當時的情景。
同期:清河收費總站收費員小胡:
“往右調頭的時候,那個時候就開始提速,就特別快,就感覺挺瘋狂的,當時我們那邊停了好多車,被他嚇得,然後相繼撞上的,當時嚇得,有的女司機嚇得哭了,手一直在哆嗦,摸摸手都特別涼的那種感覺,都嚇得。”
主持人阿丘:小胡還看到這輛車後緊跟着兩輛警笛呼嘯的警車,當時她就覺得這事似乎不只是違反交通規則那麼簡單。後來我們瞭解到,這輛大型載重貨車,在清河收費總站之前其實已經逆行肇事多起,我們一起來看看這輛車行進的路線。
線路圖:先從昌平獅子營村出發,進入八達嶺高速東輔路逆行朝北京方向疾駛。從這裏拐進西輔路,從沙河入口撞開欄杆強行進入八達嶺高速公路;這是清河收費總站,該車調頭進入逆行車道。
主持人阿丘:就這一路,這輛大車在輔路上連撞8輛車,闖過警方設置的四道攔截網。我給您念念當時目擊者看到的情形“大貨車迎面撞上一輛從南向北行駛的松花江麪包車。在巨大的撞擊下,松花江麪包車180度大回轉,又迎面撞上一輛緊跟其後的麪包車,兩輛麪包車前部遭重創。大車沒有絲毫減速跡象,繼續往前狂奔。那情景就像警匪片一樣,警車尾隨在大貨車後200米鳴笛狂追,大貨車的速度至少在80公里以上。路上的車輛紛紛躲避,躲避不及的車輛全都倒了黴。”
確實夠瘋狂的,這輛車是哪冒出來的呢?
時間段字幕:4月18日上午9點18分
主持人阿丘:北京市公安局110接到報警,昌平獅子營村周德路家的大貨車被一個叫楊偉的人搶走。這麼說來,這輛一路肇事的車是被搶的,而搶車並駕車狂奔的就是楊偉。
解說:這個人就是楊偉,今年23歲,家在河北張家口地區沽源縣南村。就在楊偉在高速路上駕車狂奔的時候,他的一家人也在爲他擔心,心裏隱隱地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主持人阿丘:據說,就在出事前一天,楊偉曾給家裏打過三個電話,說了一些奇怪的話,比如“爸爸,也許今晚你的兒子就沒了”,“我回不去了,被包圍了”,等等讓家裏人摸不着頭腦,也很爲他擔心,怕孩子出什麼事。
爲了瞭解事發當天的情況,我的同事專程來到了獅子營村,被搶大貨車車主周德路家,據說出事後周德路一直不在家,我的同事遇到了他的鄰居。
採訪:周德路的鄰居
鄰居:“看門的也是我們村的,就給周德路打電話,說你的車讓人家給開跑了,他就趕緊去了,去了就開始追。”
記者:“還是周德路開車追嗎?”
鄰居:“還有別人呢跟着一塊,好幾個人呢。”
記者:“好幾輛車追他?”
鄰居:“好像是兩三輛吧。”
記者:“後來呢?”
鄰居:“後來沒追上,回來說沒追上,就報告了。”
記者:“車已經跑沒影了追不上了?”
鄰居:“追不上了,說開得快着呢,你說他偷,他還能慢嗎,就開跑了。”
主持人阿丘:據當時知情的村民介紹,楊偉是頭一天從河北來村裏的。原本週德路想僱用他開車,後來不知什麼原因又不僱他了。出事那天一早大概8點30分的樣子,有人看見楊偉坐在村南口超市的臺階上,手裏握着個破啤酒瓶使勁往地下戳,臉上表情嚇人,好像氣急敗壞的樣子。
時間段字幕:4月18日上午9點44分
解說:(現場錄像)楊偉開着大貨車在高速公路進入逆行,爲了躲避迎面而來的車輛,不斷左右打輪,歪歪扭扭地行進,但速度飛快。很多躲避不及的車輛紛紛被撞壞,停在了路邊。
主持人阿丘:這個時候,高速公路已經封路。在八達嶺高速和北六環的交叉口,交通警察開始把所有進京方向的車輛攔住,並設置了路障。當時被攔在這個位置的張亦千和其他人一樣,以爲前方出了什麼交通事故。就在這個地方,張亦千用照相機記錄了其後發生的一切,這就使我們可以比較完整地還原這個事件最後一幕的情形。
主持人阿丘:爲了阻止大貨車繼續肇事,警察用一輛水車充當路障攔在了兩個車道上。而另一側超車道上停着一輛警車和一輛345路支線公共汽車。
時間段字幕:4月18日上午9點56分
主持人阿丘:迎面高速而來的大貨車好像突然跳進了人們的視野。駕車的楊偉顯然看到了警方設在這裏的路障。但是,他沒有減速,更沒有剎車,衝着攔截的車輛直撞了過去。
同期:目擊者張亦千
“撞的那一剎那,我說完了,這個人可能要死了,因爲我覺得任何一個稍微清醒的人,以那麼高的速度,撞到一個靜止的那麼一個大車上,他就不想活了,給我就有這麼一個感覺。”
主持人阿丘:大貨車先撞到了作爲路障的灑水車上,當即把水車撞裂,水漫了一地。然後又掃過橫在路上的警車,撞上345路支線公共汽車。這個時候,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李長龍就坐在345路公交車車廂的中間。
同期:目擊者李長龍
“貨車是直接衝頭撞過來,聲音是挺大的,一聲悶響,不是特清脆的,一聲悶響,然後車就開始抖起來,就是一個劇烈地撞過來,像衝擊波似的……當時人紛紛倒下一大片,人們就開始非常的驚慌……大家就是,打開窗戶,就開始紛紛往外逃啊,當時反正感覺樣子挺慘的,沒有經歷過這種東西,現在想起來挺後怕的。”
主持人阿丘:也就在撞擊發生過的幾秒鐘之後,緊追着大貨車的警車上就下來了兩個警察,來到了車頭被撞癟的大貨車前,用槍指住了楊偉,要求他把手舉起來。此時的楊偉儘管滿臉都是血跡,但神志似乎還清醒。
同期:目擊者張亦千
“我感覺他那個情緒很激動,但是他能表露出的情緒跟警方也是很對抗,他並沒有按照警察說的這種要求去做,而且他當時手也在對警察比比劃劃,但是他說什麼我們也聽不太清楚,偶爾能聽到個別有點辱罵性質的詞彙。”
解說:警察和楊偉對峙的過程持續了不到兩分鐘,但在場的人卻覺得時間好像被拉長了。警察反覆要求楊偉把手放到能看到的地方,但楊偉並沒有聽從警察的命令。
同期:目擊者張亦千
“警察在邊上說讓他把手舉起來這個期間啊,大概也就1分多鐘的過程中,他就是把手伸到他旁邊一個大概副駕駛的位置,好像有一個旅行包,他把手伸到那裏面,給我們感覺就是像拿一個什麼東西。警察大聲反覆地說你要把手舉起來,第一次我的印象好像是他手伸進去然後馬上拿出來,沒有見到他拿什麼東西,第二次好像是拿了一些東西,但是很難判斷拿的什麼東西……他當時要是拿出槍來我倒不怕,但是他要是拿出,如果是有爆炸物或者有類似的東西……當時腦子有一絲念頭,我想往地上一趴,其實當時腦子也很亂,有趴在地上或者是往後退的想法。”
主持人阿丘:伸手拿東西。這個細微的動作要擱在平時,那是很尋常的,但是在那個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場合下,似乎就顯得有些非同尋常了。也許就是他的這個動作,使得警察採取了一個斷然的行動。
同期:目擊者張亦千
“第一槍響的時候我們也覺得很突然,因爲不知道各方會做什麼反應,聽到槍響了之後,我當時特別看了一眼這個人,沒有什麼變化,這個槍應該是一個鳴槍示警,然後第一槍響完了,應該是幾秒鐘,我那個時候對時間的判斷偏離實際情況很多,然後大概又過了幾秒鐘又響了那麼兩槍,然後再過那麼十幾秒鐘,二十幾秒鐘,就發現那個人開始慢慢往下倒,我就意識到這個槍可能打到那人了。”
主持人阿丘:這後兩槍確實擊中了楊偉,而且是致命的。在確定犯罪嫌疑人楊偉被擊斃後,警察開始疏導交通。
解說:在回北京的路上,張亦千和同伴們一直在談論這個事情,據他說也是爲了緩解一下緊張的心緒。這個偶遇的事件多少影響了他以後的生活。
同期:目擊者張亦千
“頭幾天我們在這個馬路上開車,或者是出去辦事,看到一些可能不是感覺特別正常的時候,你心裏就會發緊,可能會有什麼事情發生,而且還有一個比較嚴重的感覺,就是在馬路開車,你看到有些人,會對他產生一種懷疑的感覺,對他不信任的感覺。因爲我相信肇事的司機從外表看也是一個很普通的人,他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有時候在馬路上看到那些車隱隱有那種害怕的感覺。”
主持人阿丘:正如我前面說到的,公衆在對首都高速公路上發生肇事事件感到震驚之餘,對警方的處置也提出了某些質疑。爭論集中在,楊偉撞車之後,似乎已經失去了繼續逃逸肇事的可能,警察到底應不應該開槍將其擊斃?特別是楊偉伸手拿東西這個動作是否是威脅性的舉動?
我給您看看網上朋友們的說法:
“爲什麼不開槍?你知道這人在掏什麼東西嗎?如果等他掏出炸藥或什麼自制武器,還不知有多少人冤死!”
也有不同的聲音:
“嫌疑犯還有沒有能力繼續行兇?能不能抓活的?”
“既然車已經停下來了,司機都被卡在車廂裏不能動彈,並且並沒有掏出槍之類的武器,至少是在沒有把武器拿出來之前,我認爲不能開槍。”
主持人阿丘:看來大家的觀點針鋒相對,我自己也有疑惑,但我對相關的法律規定並不熟悉,於是我的同事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兩位研究刑事司法的專家,他們共同把這次事件定性爲較典型的以危險方法危及公共安全的一種犯罪行爲。
同期: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鄔明安
“拒不按照警察的要求抱頭走下車,這是一種就是不服從警察命令的行爲,但是簡單的對這種行爲是不能使用致命的武力。因爲警察是有權使用、在特殊情況下有權使用武器,但是這個武器使用不當,也會造成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犯,這是高度危險的,所以警察使用武器,尤其是使用致命武器,我覺得我們有關規定應該細化,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致命的武器,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非致命武器,這應該有合理的限度問題,如果沒有限度,就容易造成這種權力的濫用。”
解說:《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規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爲的緊急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其中的一種情況就是,劫持航空器、船艦、火車、機動車或者駕駛車、船等機動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同期: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王平
“我們根據這個現場來看,鳴槍警示,他不聽,謾罵警察,然後又從袋子裏掏東西,那麼根據當時的這種,前面那種非常危險的這種行爲,那麼警察在這裏開槍,我覺得這個很難說警察開槍是不合適的。這個案件本身,它最後合法不合法,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公衆參與討論本身,這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以前,擊斃了,好啊,拍手稱快,這是好事,現在很多人就不一樣了,就是說我們社會在進步,從側面也反映出了,儘管這些觀點不一樣,但是這種意識增強了,他知道這個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也有權利。”
解說:四月的張北,依然春寒料峭,楊家的人把楊偉的骨灰安置在當地的殯儀館裏。楊偉在當地沒有犯罪前科,楊家的左鄰右舍也都不相信楊偉能做出這樣的事來。
同期:
南村村民:“楊偉這孩子挺好,有禮貌,知大知小的。”
女村民:“從來不和姥姥頂嘴,也不和別人打架。”
楊偉父親:“我這孩子做事挺穩重的,我挺放心,哪能做出偷車的事來?”
主持人阿丘:幾乎所有的人都覺得楊偉做出這樣的事來,太不可思議了。楊偉爲什麼要劫車逃逸,起因到底是什麼?在最終結案之前,恐怕我們也很難了解到真相。
楊偉的體育老師說過一句話“人一瞬間的思維真是不可理解”。一瞬間的思維?我琢磨,老師可能覺得楊偉的行爲是一念之差,言語之間我們不難看出老師對這位昔日學生的惋惜。
主持人阿丘:如果因爲一念之差鑄成如此大錯,而失去了那麼一條年輕而鮮活的生命,我想太不值得。
幾乎所有這個事件的親歷者,談起這事的時候,都表達了一個共同的願望,希望過安寧、祥和的生活,少一點過激、少一點意外,再也不要發生暴力、破壞和傷害。
《社會記錄》,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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