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近日對一起涉嫌以網絡爲中介,敲詐當地一家大型商場鉅款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經提起公訴後,該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2004年春節前夕,在衡陽某中學讀高中的王某在衡陽香江百貨超市閒逛。看到該超市顧客如潮、生意紅火,身無分文的王某產生了敲詐的念頭。2004年1月20日凌晨,王某將9封恐嚇信分別塞進該超市沿江分店和船山分店的卷閘門內,要求該超市於1月20日前給其10萬元,否則將炸掉該超市,並留下了網絡通訊號碼,要對方與其聯繫。在網上OICQ用戶資料中,王某留下了交款的時間、地點及具體行爲方式。
當天早上,該超市沿江分店保安人員開門時發現了敲詐信件後,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中午12時許,公安機關利用技偵手段將正在上網查詢的王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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