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着孩子的面,河北來京打工人員馮某酒後臨時起性,當街強姦婦女。順義法院昨天一審判處馮某有期徒刑5年。
去年11月30日晚,33歲的河北打工人員與三四名同事在順義一起喝酒。晚上10時許,已經喝了一斤半白酒的馮某離席回家。正當他深一腳淺一腳地返回工地時,突然發現小道前方一個30多歲 的婦女正帶着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馮某頓生邪念。在酒精的作用下,馮某緊跟了過去,一把掐住婦女的脖子,並惡狠狠地威脅:“不許叫,否則掐死你。”馮某將女子按倒在地上,當着孩子的面撕開了她的衣服。在馮某實施強姦時,被路過的村民發現。馮某當即翻身逃跑,剛跑出不遠,發現帽子不見了,馮某又返身回來尋找。當馮某趕回事發地時,正碰上女子的丈夫與村民前來指認,將見機又想逃竄的馮某當場抓獲。
順義法院認爲,馮某實施強姦雖然是在喝醉酒之後,但醉酒並不能作爲免責的條件。同時考慮到馮某認罪態度較好,故以強姦罪酌情從輕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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