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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奔波,終於拿到批准證書,韓得林喜出望外
徐明高教授接受記者采訪
2003年12月17日,本報A3版以《渭源農民狀告衛生部》為題,就甘肅省渭源縣農民韓得林在長達3年的時間裡,為申報自行開發的保健食品的注冊批件而未獲國家衛生部批准、將衛生部告上法庭的事件獨家報道後,在全省乃至全國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和普遍關注。正當韓得林等待正式受理該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和開庭通知的過程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動通知韓得林向該局重新申報審批,並於2004年4月15日正式批准了韓得林的申報申請,5月10日,韓得林終於拿到了國家批准的證書。記者聞訊後,就這一案件突然出現戲劇性變化的相關情況進行了獨家采訪。
案情回放
靠個體販運起家的渭源農民韓得林1998年興辦了甘肅省興華藥材有限責任公司,從當年開始,歷時3年時間,耗資100多萬元,研制成功一種名叫『得林牌歸?扶正膠囊』的中藥保健食品,2001年2月,經過國家和省上有關部門多次檢測初審合格後,開始向國家衛生部申報審批。
2001年3月16日,衛生部正式受理申報:同年7月4日,該部向興華公司提出評審意見,要求對產品做相應的實驗、補充和修改;同年12月15日,衛生部第二次向興華公司提出評審意見,興華公司按要求修改後第三次上報後,再沒有得到衛生部的任何消息,多次派人赴京或書面催辦都沒有結果。
2002年12月11日,韓得林收到了衛生部對『得林牌歸?扶正膠囊』的《未獲批准通知書》。
2002年12月19日,興華公司按照規定程序向衛生部提出復議申請,到2003年12月15日,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回音。
從申報到復議,歷時3年時間,衛生部經歷了從能批到未批,再到不能批的過程後,審批的權限也從衛生部移交到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而韓得林既使要到新的審批單位重新申報審批,就必須由衛生部先撤銷不予批准的決定。
在復議無任何消息和結果的情況下,2003年12月16日,韓得林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將衛生部告上法庭。
重新申報
2004年5月12日,已經拿到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證書的韓得林接受了本報記者獨家采訪,並向記者講述了申報因何突然被批准的全過程。
韓得林告訴記者,正當他焦急等待法院通知的過程中,2004年2月4日,他突然意外接到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有關人員通知他將申報材料向該局重新申報,已經覺得希望渺茫的韓得林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於2月9日向該局遞交了申報材料。而讓韓得林感到更加意外和驚喜的是,4月2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再次通知韓得林,他的申報申請已經被該局正式批准,並要求韓於4月27日前去北京領取批准證書。
喜獲批准
韓得林滿臉喜悅地一邊向記者出示批准證書,一邊繼續告訴記者,接到這個通知,當時他根本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而更讓他疑惑的是,就在接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的第4天,即4月26日上午11時許,他突然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有關人員告訴他,經該院領導開會討論後認為,因衛生部已不管理此類產品的申報審批工作,該項權力已移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因此在訴狀中必須將繼續履行該審批職能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第二被告,纔能正式立案。一前一後的2個電話,截然不同的通知結果,讓韓得林不知如何是好。為了穩妥,5月10日,韓得林再次派員趕赴北京,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究竟。而讓韓得林喜出望外的是,派員來到該局時,當場拿到了上面蓋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章的正式批准證書。
記者從該批准證書上看到,這個名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冊批件』的批准文號為:『國食健字G20040532』,批准日期為:『2004年4月15日』,審批結論為:『經審核,該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予批准。』
主動撤訴
該案件的訴訟代理人,甘肅省太平洋律師事務所張向東律師就這一案件的有關情況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在案件訴訟開始時,考慮到可能由於單位部門的撤並、權力的移交等問題會引起訴訟主體的轉移,在起初的訴狀中他們就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第二被告,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該案的當天,認為不能將該局列為第二被告,所以在北京緊急改寫訴狀,將第二被告取消。到2004年4月26日該院又通知要求在訴狀中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第二被告,當我們正在考慮是否按法院要求追加訴訟主體時,由於韓得林已經拿到了獲得批准的證書,該案的訴訟目的已經達到,繼續訴訟已經沒有實際意義,所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和有關法律規定,該案的原告已決定主動撤訴,並已經於5月13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撤訴狀,至此,這一案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也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專家釋疑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韓得林開發研制該保健產品的過程中,因為國家級貧困縣之一的渭源縣是甘肅省衛生廳的對口幫扶縣,所以中國著名營養學專家、全國食品理化檢驗委員會委員、甘肅省營養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的徐明高教授參與了該產品研制開發和檢驗申報的全過程,記者就有關情況對徐教授進行了專訪。
受到邀請即將赴芬蘭參加『世界第十三屆食品毒理大會』,正在家中做緊張准備工作的徐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得林牌歸?扶正膠囊』研制成功後,於2000年開始申報功能、毒理、安全、功效、動物喂養實驗等各項檢測,他本人也全程參與。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所保健食品功能檢驗中心、甘肅省衛生防疫站等權威機構根據保健食品評審技術規程的規定對該產品毒理學、安全性、功能性、穩定性、衛生學等規定指標多次反復檢測後認為,該產品各項指標均符合Q/WXH15-2000DE企業標准的要求,產品性能良好,因此能獲得國家批准也是理所應當。
記者還了解到,該產品獲得國家批准證書也是此類產品審批權從衛生部移交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之後甘肅省第一家獲得批准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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