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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渝中區紅巖村的82歲老太冉明珍爲自己稀裏糊塗按下的一個手印後悔不已:2年多以前,再婚丈夫的兒子謊稱讓其在“遺囑”上簽字,結果大字不識的她卻在一份房屋買賣協議上按下了手印,並由此喪失了房屋的所有權。昨日,面臨失去居所的冉老太求助律師,希望能夠通過法律討回公道。
糊塗按印
1988年7月,喪偶多年的她與年齡差不多的張明紅再婚。二老拿出各自積攢了多年的積蓄,買下了一室一廳的房屋,夫妻約定,房屋產權登記在丈夫名下,但所有權歸夫妻雙方共同擁有。
2001年11月5日晚,張的兒子張新來到紅巖村老人的家中,鄭重其實地談到,“二老年齡越來越大了,應該給孩子留下點書面東西,以免去世後麻煩。”並隨即拿出一份已經寫好的“遺囑”大聲念道:“我們去世後,現居住此房歸張新所有。”冉明珍夫婦均是大字不識的老實人,二老不疑有詐,雙雙在兒子出示的“遺囑”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沒了房屋
冉老太沒有想到,自己當初稀裏糊塗按下的手印竟惹來了大麻煩--今年2月,老人房屋所在的片區被列入了拆遷範圍,工作人員前往進行房屋拆遷登記時,對方要求查驗戶主張新的房產證、身份證等手續,老兩口被弄得莫名其妙。老人當即打電話向兒子求證,誰知張新竟不耐煩地回敬道:“此房屋早就歸我了。”
隨後,冉老太在區房產交易所查詢得知,2001年12月,原本屬於老兩口的房屋已經過戶給了張新,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關於該房屋的買賣合同,其上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張明紅,以1萬元的價格將此房賣給張新。”合同署名處有二老按下的鮮紅手印。至此,老人終於明白,那份所謂的“遺囑”原來竟是兒子精心炮製的賣房契約。
走投無路
今年3月,老伴張明紅又因病去世;不久,兒子張新便惡狠狠地要求其趕快“搬離此房”,身無居所的孤苦老人傷心欲絕。昨日中午,走投無路的冉老太走進重慶匯邦律師事務所求助。
昨日下午,記者撥通了張新電話。得知我們的採訪意圖後,對方不耐煩地表示,“如果老太婆不再四處告狀,我可以答應收留她繼續居住。”但張一再強調,“當初手印是她們自己按的,過戶問題也說得清清楚楚,根本沒有欺騙她們。”(因涉及隱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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