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裁認定,中國企業對美國彩電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或存在實質侵害的威脅”。隨即,一則消息迅速見諸於國內各大媒體——“個別中國彩電廠家與美國申訴方五河電子達成幕後交易,才致使中國彩電最終失利”。
儘管由於種種原因,此“內鬼”都被媒體以“某企業”指代,但各種隱晦的指責顯示,最大的懷疑對象就是廈華!
在中國企業應訴反傾銷的隊伍中,究竟有沒有“內鬼”?有什麼證據能證明就是廈華?
在沉默了兩天後,昨日,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廈華終於開口,對中國彩電反傾銷失利作出了正式迴應。
焦點一 幕後交易
報道稱,這次中國企業敗訴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個別中國廠家與美國原告方五河電子公司有幕後交易行爲。詳細點,就是業界懷疑廈華在美國與五河電子有委託加工訂單合作。而這一合作,讓五河嚐到了“甜頭”,導致廈華在反傾銷應訴中先於國內企業獲得主動。
迴應:對這一懷疑,廈華海外營銷總經理李永予以否認。李永稱,對廈華的懷疑是不懂國際貿易法則的人說的。因爲終裁的傾銷幅度根據兩個因素,一是產品有沒有傾銷,二是對美國同行有無傷害。而中外企業之間是否存在往來,與終裁結果沒有關係。
焦點二 稅率之變
業界質疑廈華的直接證據,是終裁稅率。
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初裁結果中,廈華的稅率是31.7%,但到了終裁,其稅率僅4.35%,爲中國企業中最低的;而在同樣參加應訴的中國企業中,康佳爲11.36%,TCL22.36%,長虹爲24.48%。有業內人士據此表示,由於各企業彩電出口的情況已是既成事實,美方根據這些情況作出的裁定不應有如此大的差距。
與之相連的第二個證據,是在訴訟期間,廈華出口美國的業務不降反升,僅在美國商務部終裁出臺後一週內,廈華就接到來自美國主流客商的數字電視定單達6萬餘臺。
迴應:“通過對比不難看出,由於廈華堅持高技術路線,也使得廈華的出口平均單價在所有被訴企業中是最高的,自然廈華就獲得了較低的稅率”,昨日,廈華方面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做如上表示。
焦點三 官司之責
儘管廈華方面不願就該傳言的來源做任何公開評價,但連日來,對消息源的一種新說法還是從相關渠道傳到記者耳中。
據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內鬼”的傳聞來自訴訟最前線。很有可能是因爲本次反傾銷的訴訟官司沒有打好,所以一相關律師事務所製造了該說法,爲自己開脫。
而對本次對中國家電企業非常不利的終裁結果,也有一些企業指出,就像沒有必要追究此案的幕後指使是不是日資企業一樣,目前已經不是追究“內幕”的時候,現在的關鍵是如何尋找新的出口途徑和提高中國彩電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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