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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發生了一起“超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案”,這起案件在阿根廷法律界和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社會機構中引起了廣泛爭議。
“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18日阿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市的一所公立小學。就讀於初級班的5歲“被告”搶了6歲“原告”手中的玩具“變形金剛”(價值70比索,約合24美元)後愛不釋手,在“作案”後並無悔改和內疚之意,甚至還威脅說,只有“原告”用另一件玩具來換,纔會歸還“變形金剛”。而“原告”在受被告“恐嚇”後,對上學有了恐懼,不敢再與“被告”同處一個教室而要求轉班。
當身爲警察的“原告”母親獲悉此事後,義不容辭地將此事看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而向該區法院提出訴訟。
隨着媒體對整個“案件”的披露,不斷有人站出來對這場“官司”進行批評,稱法院受理此案損害了未成年人的權益。4月17日,在公衆輿論的壓力下,該“案件”被做歸檔處理,停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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