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提出,教育考試機構要建立考生誠信檔案,記錄作弊考生信息,接受社會查詢並向招生單位提供。
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趙亮宏今天下午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誠信檔案的記錄信息,不是違紀,而是作弊,這項工作剛開始。考試機構要向招生學校主動提供,並接受社會有關方面對考生誠信檔案的查詢。
趙亮宏還表示,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招生中是否把考生的誠信情況進入考生的檔案,甚至進入人事檔案,將由招生機構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