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一對新人及親戚朋友來到公園拍外景錄像時,因停車位置問題與附近賓館保安發生衝突,結果在大喜的日子發生了一場不該發生的悲劇。
2004年5月2日下午3時許,恰逢“五一”節長假,公園遊人如織。一對新人在其朋友的簇擁下,乘車來到公園拍外景,他們將車駛到正門緊靠附近賓館門前的一大象雕塑跟前,停車後開始錄像遊玩。賓館保安人員潘某發現該車停得不是地方,遂過來提醒,隨後雙方發生了爭執。新郎官上去打了保安人員潘某一拳,將其打得鼻口流血。這時,又有兩個保安人員趕到現場,並用對講機告訴另外一名賓館保安人員呂某,據目擊者證實:呂某當時手持一把約30釐米長、4釐米寬錚亮尖刀來到現場,朝對方人羣一頓亂捅,結果將對方4人捅傷,其中金某被人送醫院因大失血搶救無效死亡。
2004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呂某主動到當地警方投案,警方隨即將其刑事拘留。5月18日,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以其行爲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犯罪,批准將呂某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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