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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海淀區檢察院將一“別墅大盜”批捕。犯罪嫌疑人於某在訊問時掰着指頭也算不清偷了多少,居然稱自己只偷別墅不偷窮人。
28歲的於某曾因盜竊先後三次被公安機關處理。2001年12月剛邁出監獄大門,他的手便又開始癢癢了。這次,他專挑別墅下手。他特意在海淀某別墅區附近租了一間平房,白天一邊閒逛一邊到別墅周圍踩點,一旦看準目標,他便趁着夜深人靜鑽窗盜竊。於某沒有作案工具卻能夠順利潛入別墅,主要是因爲戶主沒有關門窗。每次入室後,於某便好像到了自己家,肆無忌憚地在房間裏東翻西找,甚至連事主的車庫都不放過,凡是值錢的東西統統席捲一空。面對檢察官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於某掰着手指頭數了半天,也沒數清楚自己到底偷過多少東西。據初步查明,於某共作案12起,涉案金額高達8萬餘元。
對於爲何只選擇別墅作爲偷竊對象,於某說:“我認爲如果偷老百姓家,他們家桌上放一兩千元,這可能是他一個月的薪水。而如果到別墅偷個兩千元,這只是他(事主)的零花錢,我就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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