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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口大福源超市原主管徐某因強姦女小偷,昨日被江漢區法院一審以犯強姦罪判刑4年半。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11月2日晚7時許,女青年曉虹(化名)在大福源超市內盜得13.8元的口香糖,後被保安帶至超市防損科。時任防損科主管的徐某,以要罰款及移交警方相威脅,將她帶至該超市三樓樓梯間無人處強姦(本報去年11月5日、6日、18日曾報道)。
法院審理後認爲,徐某利用曉虹害怕處罰的心理,違背婦女意志,使用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爲,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徐某曾因強姦罪被判刑7年,此次系刑滿釋放5年內又犯罪,屬累犯,法院遂作出從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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