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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6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韓元元故意殺人案和秦效林故意傷害案進行公開審判,依法判處韓元元、秦效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故意殺人犯韓元元,男,今年20歲,本市農民。罪犯韓元元與郭某繫戀愛關係。郭某從原籍來津後,在本市寶坻區某飯店打工。韓元元因故與郭某發生矛盾,遂於2003年11月19日下午5時,攜帶尖刀騎摩托車竄至該飯店,韓元元讓郭某離開該飯店,郭不從,二人發生爭執。韓遂持刀朝郭某左前胸猛捅一刀,致被害人郭某當場死亡。
故意傷害犯秦效林,男,45歲,安徽省臨泉縣農民。罪犯秦效林與秦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月)系父子關係。因家庭矛盾,秦效林對其妻之兄嫂李某、韋某夫婦懷恨在心,伺機報復。2003年10月13日20時許,秦效林攜帶兩把尖刀,欲對李某、韋某進行報復,同時又指使秦某某攜帶一把尖刀去捅韋某。秦效林、秦某某來到李某的住處,秦效林與韋某發生口角,秦效林趁韋某不備,朝韋某左肋部猛捅一刀,又朝李某的胸部猛捅一刀,致被害人李某失血性休克當場死亡。其間,秦某某朝韋某的左腰部等處猛捅兩刀,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韋某的損傷爲輕傷。(記者/沈劍平通訊員/李炳霞王海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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