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聯高身爲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森林公安分局局長,卻知法犯法,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牟定縣人民法院近日以涉嫌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果聯高有期徒刑2年。
犯罪嫌疑人果聯高,男,38歲,彝族,大專文化,中共黨員,原任楚雄州牟定縣森林公安分局局長,因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於2003年10月16日被牟定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同年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依法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果聯高在擔任牟定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對羣衆反映、舉報陳繼高等人亂砍濫伐林木涉嫌犯罪的問題,不僅不依法進行查處,反而經常向被舉報人通風報信、打招呼。2003年5月23日,楚雄州森林公安局通知果聯高,要其對陳繼高等人亂砍濫伐的問題進行調查,果聯高在接到州森林公安局的電話通知後,未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就直接通知被舉報人陳繼高到縣森林公安分局刑偵治安隊辦公室談話,導致舉報材料泄密,致使舉報人遭被舉報人陳繼高報復。
在州森林公安局對盜伐林木問題進行查處期間,果聯高還經常與被舉報人通電話,告訴其案件進展情況,積極出主意、想辦法,幫助陳繼高逃避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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