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政策
降低一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
提高一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比例
特殊病住院門診門檻費合併
放寬特殊病用藥和檢查範圍
調整大額醫療費補助比例
降低退休人員大額醫療補助起付標準
合併Ⅰ、Ⅱ類特殊病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提高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醫保待遇
北方網消息: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了讓職工和退休人員及時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本市在完善醫保政策制度中始終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和以人爲本的原則,爲人民羣衆辦實事,讓老百姓得實惠,不斷完善醫保政策制度的人性化建設。從2003年至今年一季度,市政府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先後出臺了八項政策減輕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一是降低了一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一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由原第一次住院900元調整爲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由原300元調整爲270元。近一年來,人均減負88元。
二是提高了一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比例。職工和退休人員的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統籌基金報銷比例職工由原來報銷85%提高到90%,退休人員由原來報銷90%提高到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由原來報銷95%提高到97%。這項政策的實施,人均減負270元。
三是將患特殊病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的門檻費進行了合併。
參保的特殊病患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既需要住院治療又需要門診治療時,原來個人要負擔兩個門檻費,合併後個人只需負擔一個門檻費。有近5000名參保人員直接受益,人均減負1756元。
四是放寬了特殊病種用藥和檢查範圍。對腎透析、腎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分別增加輸血、三項檢查和五類用藥;對癌症病人的門診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分別增加三項檢查;對糖尿病增加七項檢查、兩類用藥;對紅斑狼瘡增加三項檢查。在放寬範圍之前,個人報銷比例按門診對待,報銷比例爲50%—70%;放寬後改爲按住院比例報銷,報銷比例爲85%—90%。
五是調整了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比例。將年滿45歲以上職工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比例由原來報銷50%調整爲55%。全市有45.1萬人門(急)診醫療費個人負擔有所減輕,總計減輕個人負擔400萬元。
六是,降低60歲以上退休人員門(急)診大額醫療補助起付標準。考慮到這部分人員年齡偏大、發病率高、個人負擔較重的因素,對60歲以上70歲以下退休人員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補助的門檻費由原來的800元降低爲700元,70歲以上人員由原來的800元降低爲650元。加上每年注入個人賬戶資金的因素,70歲以下退休人員實際門檻費266元,70歲以上退休人員門檻費只有148元。
七是合併Ⅰ、Ⅱ類特殊病統籌基金起付標準。2003年Ⅰ、Ⅱ類病的門檻應分別爲1380元和2760元,將兩類特殊病的門檻合併後,執行1300元的統一標準。這一標準與Ⅰ類病應執行的標準對比降低了80元,與Ⅱ類病應執行的標準對比,降低了1460元。這項政策執行以來已有3398人直接受益,人均減負900元。
八是提高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醫療保險待遇。門(急)診門檻費由原來的800元降到600元,加上個人賬戶注資547元,現在實際門檻費僅爲53元;門(急)診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95%;住院報銷比例由原來的90%提高到95%;大額救助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95%。一季度有986人直接受益,人均減負683元。另外,還規定無力參保困難企業中的建國前老工人,與參保企業建國前老工人一樣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5700人享受此項待遇)。
又訊: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由於部分困難企業沒能力繳費,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不能享受基本醫療待遇,爲此,市勞動保障部門採取了七項措施。
一是對困難企業中的“4050”人員用就業資金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特別困難企業補貼100%,困難企業補貼70%,比較困難企業補貼40%。2003年用於這些人員的醫療保險補貼3100萬元。
二是對全市各街道勞動保障協管員給予工資性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按照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3%的標準補貼醫療保險費,目前有5000人享受此項政策。
三是對下崗失業的“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利用再就業優惠政策,一方面給予他們工資性補貼,另一方面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四是針對困難企業繳費能力不足的問題,對困難企業實行低基數和低費率優惠政策,困難企業只要按照繳費基數下限680元的6.3%繳費,職工和退休人員就可以享受住院和門診特殊病待遇。
五是對於按照低基數、低費率繳費仍然有困難的企業,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醫療保險補貼,特別困難企業補貼90%,困難企業補貼70%,一般困難企業補貼40%,解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的大病醫療待遇問題。預計將有10萬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大病醫療待遇。
六是建立了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醫療救助制度。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患大病的,給予適當救助。具體的辦法是由各區、縣、委(總公司)負責籌集資金並組織實施;救助資金在本轄區和系統內統籌互濟,主要用於大病患者住院和慢性病患者治療所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的救助;救助標準爲年人均3000—5000元。2003年共籌集資金近9000萬元,對11.96萬人實施了救助,人均救助額415元。
七是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後,也可按照每人每年36元標準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享受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至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大額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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