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紅包,手術依然沒做成
——南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紅包”事件調查
日前,位於湖南衡陽市的南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附一醫院)爆出一驚人消息一場準備就緒的頭部顱內大手術因“紅包”事件而導致手術緊急叫停。醫患雙方由此引起的紛爭一石激起千層浪,迅速傳開。爲探其究竟,6月6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專程趕赴衡陽附一醫院進行採訪。
患者親屬:
給“紅包”不爽快手術急停
6月7日,記者通過多方打聽,終於在一條小巷子裏找到了患者馬玉鳳老人的家。患者看上去60歲左右,神情比較呆滯,精神恍惚。患者的丈夫劉太周見記者來訪,擔心老伴受刺激,忙把記者拉到臥室裏說:“手術沒做成的事我老伴還矇在鼓裏,我們家裏人都不敢對她說,擔心她腦血衝頂出危險。”當記者問及馬玉鳳老人的病情時,劉太周說,我老伴最近得了腦血管梗塞,由於大腦供血不足,引起嘴角略微歪斜,講話都很困難,通過一段時間的住院,病情有所好轉,但頭部顱內手術一天不做,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採訪中記者獲悉患者馬玉鳳於今年3月31日住進附一醫院,4月18日作了造影。4月19日上午,該院神經內科主治醫生陽綱要把患者丈夫劉太周約到辦公室,詳細介紹了馬玉鳳腦血管梗阻的部位及形態,提出可以用腦血管微創介入術的治療方法,並說明手術需要從廣州請專家。
4月28日上午,陽綱要醫生說,由於手術需從廣州請李鐵林教授做,因此要另外交納2000元錢作爲專家的“差旅費”並且這部分錢沒有收據和發票。劉太周表態同意,並打電話通知女兒到銀行取1.3萬元錢。其中1萬元作爲手術費用,2000元作教授“差旅費”,剩下的1000元準備在手術後請醫生和護理人員吃飯。當日下午3時多,劉太周將1萬元手術費交給了醫院。
4月29日上午事情發生急劇變化。劉太周說,事前他們已知道馬玉鳳的手術是安排在第2場,大約10時多可以完成。當天一大早,他就帶着2000元“紅包”,並分別用兩個信封各裝1000元錢,與女兒、女婿一起來到醫院。但一直等到近11時,仍沒有消息。12時左右,劉太周的女兒女婿陪着母親進了手術室,患者馬玉鳳上了手術檯,附一醫院陽綱要醫生和患者親屬在手術志願書簽完字後,陽綱要醫生隨即向患者女兒劉奇麗索取李鐵林教授的2000元“紅包”。劉太周女兒劉奇麗當即拿了一個裝有1000元現金的信封交給了醫生。醫生點完錢後,說“還差1000元錢”。於是,劉奇麗又將另一個裝有1000元錢的信封遞給陽醫生。
此時,劉太周的女婿劉洪良在旁邊說了一句“這‘紅包’能不能少包點?”這句話當即引起了陽醫生的強烈不滿,據劉奇麗向記者介紹,當時醫生非常氣憤地說:“這錢是與你父親講好的,收得也是最少的,前面的病人還收了4000元,你們這點‘紅包’算啥?”隨後陽醫生將神經內科主任成志喊出來,自己離開了。12時30分左右,患者丈夫劉太周突然接到醫生的電話,說手術不做了。劉太周問醫院是什麼原因不做,醫院說是“醫生壓力太大,手術沒把握”。
“附一醫院是衡陽最好的醫院,爲什麼因爲2000塊錢紅包沒有爽快地交到醫生手裏,他們就把我妻子推下了手術檯。即使沒有給紅包,我們也交了1萬多塊錢的手術費。沒想到這些醫生這樣狠心!”劉太周非常氣憤地向記者傾訴道。
醫院:醫生壓力太大,沒把握
醫院的說法與劉家的說法大相徑庭。該院神經內科主任成志稱,開始和劉太周溝通時,他們醫生就告知了該手術在湖南省內能做的只有3家醫院,而且絕大部分要請外面的專家來做。爲了辦妥這件事,陽綱要醫生多次與廣州的李教授進行聯繫纔將事情辦好。
成志認爲不存在醫生因爲“紅包”交得不爽快而停止手術的事情當時遞上第一個信封時,陽醫生並沒有拿,是患者女婿自己說的只有1000元錢。後來再次送上的2000元錢是他接的,最後給了李教授。他說,停止手術的真正原因是患者女婿對手術的風險沒有正確的認識,在教授和患者女婿就手術風險進行較長時間的談話中,其女婿堅持要求手術必須成功,後來簽字也是在患者丈夫劉太周電話要求下籤的,當時患者女婿說了一些威脅的話,使得教授和醫生產生了很大的壓力,沒有把握確保手術成功。
2000元錢到底是“紅包”還是“勞務費”,醫患雙方的看法也相去甚遠。附一醫院監察室主任賀安民稱,出現這種糾紛是意外,在該院也是第一次發生。但記者在該院採訪一些患者時獲知,類似這種變相的“勞務費”在附一醫院已不是什麼新鮮事。隨後記者在馬玉鳳的病歷記錄上看到,醫生註明的是“勞務費”,該院神經內科主任成志也稱,前一個做“動脈瘤栓塞”手術的病人支付了4000元錢的“勞務費”,包括專家往來車費、住宿、吃飯、手術等。物價部門沒有具體的規定標準,但收取這樣的費用是一種慣例。
律師:醫院行爲嚴重違約
醫院對“紅包”事件的解釋與患者委託的律師持截然相反的看法。據患者的丈夫劉太周委託的湖南秦湘律師事務所張國經、鄧寒鳴律師向記者介紹,在這一事件中,醫患雙方都同意進行手術,並且醫生、患者親屬都在手術志願書上籤了字,患者交給了醫院1萬元手術費,這就形成了一個合法的醫療合同。但因醫院向患者親屬索要“紅包”不爽快,就單方面突然停止了對患者的手術,此行爲屬於嚴重違約。兩律師指出,手術前醫生應該進行了周密分析,包括專家在手術之前也應該有充分的準備。如果說風險太大,不應該恰巧在手術即將進行時突然宣佈停止,也就是說“風險”在索要“紅包”不爽快時出現是不可能的。再者,推說病人親屬不能理解手術風險而停止手術不能成立,威脅之說也無實據。
律師認爲:技術合作應當支付報酬,但不應當全由病人支付,外請專家與病人無合同關係。況且,醫院外請專家有指導傳授經驗技術、培養醫療隊伍的目的,因此,從受益的角度來看,醫院應承擔相應的費用。所謂的“勞務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醫院外請專家教授,其費用只能在手術費中體現,否則違反了衛生部關於“不準在國家規定之外增設收費項目”的明文規定。
張國經、鄧寒鳴律師對記者說,醫院的任何收費均應開發票或收據沒有發票或收據的收費實際上就是“紅包”,“勞務費”只是一塊“遮羞布”。醫院收取這樣的“勞務費”肯定違法:一是單位的會計財務處理要有合法的稅務憑證,另外在此事的稅收方面也存在問題,是一種明顯的避稅行爲。外請的專家教授得到收入應該主動納稅,醫院也有代扣代繳的義務。如果附一醫院1個月有兩次外請專家、平均收取3000元“勞務費”的手術,1年就有7萬2千元;若整個衡陽地區以20個醫院計算,則1年就有144萬元、10年就有1440萬元的“勞務費”逃稅,數目是十分驚人的。
兩位律師對記者說,附一醫院的這種違約行爲給患者帶來了較大的傷害。據悉,患者馬玉鳳不但在醫院裏住了一個多月的院,而且花費1萬4千元的鉅額住院費用。好不容易等來了手術,卻又慘遭中途停止。這給患者精神上的打擊是巨大的,醫院應當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
醫學博士:
“紅包”是醫療領域的“怪胎”
記者就醫療領域中的“紅包”、“慣例”、“勞務費”等問題採訪了一些醫學界人士他們的看法折射出了醫療領域中,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值得有關部門深思。
記者在採訪湖南中醫學院附一醫院席建元博士時他說,醫生向患者索取“紅包”的做法扭曲了醫生的人格,按理說,大醫院的主治醫生的待遇是很豐厚的,像湘雅醫院的主治醫生一般的月薪都有1萬元左右,像湖南一般醫院主治醫生的月薪都有五六千元以上,即使醫生的收入不高,也不應該接受患者的“紅包”。醫院因手術需要外請專家報銷“勞務費”,也只能由醫院從手術費中列支,額外加收患者費用其實就是變相地向患者收取“紅包”。但目前,“紅包”、“勞務費”在一些醫院已成了“慣例”或稱“潛規則”,兩者都具有“不透明”、“無標準”、“獲取方式不正當”的特點。對醫生來說,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接受“紅包”,一般會在服務態度等方面有積極表示這就形成了醫療領域中的“怪胎”。
湖南省紀委:醫院收“紅包”違紀
6月11日,中共湖南省紀委駐湖南省衛生廳紀檢組組長劉可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說,既然醫患雙方代表都簽了字,患者也交了手術費,醫生就應當履行職責把手術做好。附一醫院單方面終止手術,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這種做法都是對患者極不負責任的。至於該醫院在名義上收取患者所謂的“勞務費”或“差旅費”,且不開發票或收據這種做法更加不妥。
劉可說,如果附一醫院是因“紅包”問題而導致手術終止,這樣最容易誤導患者,以致“不給不放心”,“給了心不順”,從而造成患者對醫生不信任,醫患關係緊張甚至出現醫療糾紛和官司。因此,不管醫生是主動還是被動接受“紅包”,都屬違紀行爲。國家衛生部4月22日剛剛公佈了《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並對社會極爲關注的醫療界亂收“紅包”等問題的處理作了明確規定,情節嚴重者將被逐出醫生隊伍吊銷執業證書,免除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職務。
6月12日下午,記者從劉太周那裏瞭解到,他們已委託湖南秦湘律師事務所張國經、鄧寒鳴律師準備訴諸法律,爲患者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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