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1月30日上午,在武清區某個體苗圃擔任護林員的慈洪生和謝濤發現6名身穿迷彩服、頭戴安全帽的人分乘一輛黃色大發車和一輛農用三輪車到苗圃內,還爬上了高壓電線杆,他們趕忙打電話找來了苗圃的老闆孫福廣。
孫福廣駕駛吉普車來到後,6人四處逃散,他們意識到這些人不是電力公司的人,而是盜竊光鋁線的。於是,孫、謝二人駕車追趕,慈洪生則來到僅能通過一輛車的某路口把守。此時,眼見被告人陳某駕車迎面駛來,慈洪生伸出雙臂攔截,結果被對方的車當場撞倒,經醫院搶救無效,慈洪生不幸犧牲。
今年1月30日上午,幾名假扮成電力工人的男子在武清區某個體苗圃裏盜割光鋁線時被人發現。“電力工人”趕忙開車逃竄,青年農民慈洪生上前攔阻,結果被當場撞倒致死。嫌犯很快就被抓獲歸案,慈洪生的壯舉也被認定爲見義勇爲,政府按規定給予了相應的獎勵。
根據日程安排,今日上午9時,此案將在一中院正式開庭審理,肇事者即將接受法律的審判。然而就在開庭前幾天,記者忽然獲悉,英雄慈洪生的父親已向被告提起了35萬餘元的附帶民事索賠,從而使此案成爲本市第一例見義勇爲索賠案。消息傳出後,部分市民對慈洪生父親的索賠要求產生了一些不同看法……
幾天來,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市民,請他們就此事發表自己的看法。被採訪者普遍對英雄慈洪生的壯舉表示欽佩,很多人都表示支持慈父的索賠要求。但同時,也有一些人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姓張的女士說,慈洪生遇害後,慈家已經得到了政府部門的相關獎勵,還有必要提起索賠嗎?河北區的一位趙先生也表示,從善意的角度講,他希望慈家得到的補償越多越好。“但問題是慈家既然已經得到了政府的獎勵,那麼再提起民事索賠是否有相應的依據?”
那麼,慈家是基於什麼考慮提起這項高達35萬餘元的民事索賠呢?慈家的索賠要求究竟有哪些依據?政府獎勵與民事索賠能否“魚與熊掌兼得”?針對上述問題,記者進行了一番調查採訪。
慈洪生妹妹:父親仍沉浸在喪子之痛中
6月19日,本報記者趕赴本市武清區東蒲窪街索張莊村,探訪慈洪生的家人。從武清開發區西行十餘里,就到了索張莊村。記者一眼就見到了慈洪生的父親——慈忠老人。老人個子很高,但顯得很憔悴。對於記者的到來,他只是訕訕地說:“來了。”
記者隨老人走進房間,迎面映入眼簾的是慈洪生生前的照片。照片上,慈洪生抱臂而立,微微笑着……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近5個月,但老人至今仍沉浸在喪子之痛中。他說:“洪生自小就特別懂事,既聽話又孝順。每次看見我拎着鋤下地,他就着急地說,‘不是不讓您幹活嗎,您怎麼就不聽話呢?’我知道他孝順,被兒子訓斥着,心裏還挺美。可惜呀,現在想讓他訓我都不可能了。”說話間,老人已是淚流滿面。
慈洪生的妹妹慈鳳英告訴記者:“哥哥去世好幾個月了,可父親一直沒能緩過來。以前,他血壓挺正常的,可哥哥去世後他的血壓就高上來了,這麼長時間,天天都得吃降壓藥頂着,稍有不慎血壓就會上去。”
慈洪生父親:“我的索賠要求理所應當”
談着談着,話題便轉到索賠問題上來。對於自己的附帶民事索賠,慈忠老人認爲理所應當。
他告訴記者,兒子遇害至今,肇事者及其家人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咱農民認直理,我兒子的命都沒了,他們至少應該給我道個歉吧,可他們連一句話都沒有。”
他還說:“如果我兒子是爲國家打仗犧牲的,我什麼都不說,他死得其所。但是,他是在制止犯罪行爲時被撞死的,那我就要索賠,我認爲被告人理應承擔這個責任。”
附近的村民也都認同老人的民事索賠,雖然他們無法從法律的角度上闡述理由,但他們認爲,從情理上講,人死了,家人承擔了那麼大的悲痛,對肇事者既要“打”也要“罰”。
村民慈洪順的說法比較有代表性,他說:“人家的兒子都死了,怎麼着也該給點精神賠償吧。”
津北斗律師:政府獎勵與民事索賠是兩碼事
據瞭解,慈忠老人委託了本市津北斗律師事務所的劉雨生、王懷連律師爲他代理此案。
針對某些市民提出的“既然已經獲得政府獎勵,是否還有必要索賠”的疑問,兩位律師表示,這些市民混淆了獎勵與索賠的概念和內涵。其實獎勵與索賠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二者的行爲主體、法律依據和標準均有所不同。對於見義勇爲行爲的認定與獎勵是政府行爲,依據的是天津地方法規《見義勇爲條例》。而慈忠老人提起的附帶民事索賠是民事行爲,依據的是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對於見義勇爲行爲的認定和獎勵不應影響見義勇爲者家屬的民事索賠。
那麼,35萬餘元的索賠數額是根據什麼標準計算得出的呢?劉律師解釋說,他們是依據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計算的,其中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均比原算法有所提高,因爲此案是5月1日以後公訴的,他們的民事訴狀也是於此後提交的,希望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