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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自2003年6月1日開始實施以來,對天津土地市場秩序的規範起到了顯著作用,社會各界反應良好。國土資源部領導在津與天津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座談時,與會開發企業普遍認爲《辦法》出臺後,規範了土地市場,縮短了土地開發週期,簡化了程序,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效地降低了土地開發風險。房地產企業紛紛積極參與土地使用權的公開競買,一些招標、拍賣、掛牌地塊競價激烈,增值幅度之大,前所未有。我市2003年8月底舉行的天津奧林匹克中心配套項目招標地塊,土地面積46萬平方米,成交額達到17.5億元,通過競價高出底價3億元,在《中國國土資源報》評選的“2003年全國十大成交地塊”中名列第一。
天津頒佈實施《辦法》一年來,土地市場運行狀況良好,成效顯著,表明《辦法》已對我市的土地市場建設產生了積極、深刻的影響,發揮出巨大的作用,使我市的土地資產管理工作進入了跨越發展的階段。在當前既要貫徹落實國家一系列關於加強土地管理等宏觀調控政策,又要積極保證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形勢下,我們繼續嚴格執行《辦法》,着力於建立土地資產管理的長效機制,嚴格依法行政,努力爲我市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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