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初中:實行先期招生改革初中:可報兩個志願
公辦初中採取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將區內達到升學標準的小學畢業生安排到公辦初中,確保每個學生在公辦初中有一個“位子”。小學六年級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本學年度市、區、校級三好學生、紅花少年、經區局認定的學科特長生、科技類特長生、藝術類特長生、體育類特長生等可以自主選擇學區片內一所公辦初中入學,經招生校同意後提前錄取。
辦學體制改革初中校每名小學畢業生可選報兩所志願校(第二志願與第一志願同等對待);自願到辦學體制改革初中校上學的小學畢業生,由小學集體持“學生素質發展水平報告單”和“升學志願登記表”到第一志願校報名。辦學體制改革初中招生的計劃,必須嚴格按市教委和區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計劃人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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