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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低保居民須參加社區公益服務
-勞動將在上下午各兩個小時內進行
北方網消息:今後,紅橋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必須參加社區公益服務活動。每月三次無故不參加公益勞動的,取消低保資格。此項措施在本市尚屬首次。
據紅橋區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活動。爲此,紅橋區正式成立區、街、居三級公益勞動服務機構,要求凡有勞動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市民,必須到本人辦理低保的社區居委會公益服務站登記註冊成爲公益服務站成員,並參加義務勞動。
按照新措施,區、街建立10個公益勞動公司,社區建立170個公益勞動服務站,下設社區生活服務組、市容衛生服務組、治安保衛服務組、宣傳教育服務組、公益活動服務組,共14000餘人,囊括了社區內全部日常服務。低保人員在公益勞動服務站內共進行八項無償義務服務。根據各社區公益勞動服務的內容,每週除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勞動將利用上下午各兩個小時的時間進行。
此外,享受低保的市民的勞動還包括一些計時工、便民配送、物業管理、小修小補、水電維修等有償社區家政服務。對於經常參加公益性服務站提供的非盈利性有償家政服務所取得的臨時性收入,不再計算到低保收入內。凡每月三次無故不參加公益勞動的,視爲自動退出低保,取消其低保資格。
八項無償義務服務
1、社區環境衛生服務(協助保潔隊掃雪、清垃圾、清理亂堆亂放、亂貼亂畫);
2、綠化管養服務(植樹、整理花壇綠地、領養樹木);
3、爲孤老殘服務(定期做室內外衛生、病期幫護、幫助代買);
4、爲困難羣衆服務(傳遞生活信息、定期家訪、請醫送藥、家務服務);
5、爲軍烈屬服務(傳遞生活信息、協助解決生活中的難題);
6、爲維護治安服務(治安巡邏、防火防盜宣傳);7、經常性捐助服務(收捐、分撿、整理庫房、縫洗晾曬)
8、宣傳教育服務(公共信息傳遞、更換黑板報、宣傳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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