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近日披露的有關審計結果顯示,一些地區在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總額增長的同時,在資金管理和使用上仍存在諸多問題。其中,財政支農資金“空投”和被擠佔挪用現象仍很突出。
從2003年底開始,審計署組織17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對全國50個縣2001年~2002年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部分地區財政支農資金不到位以及被擠佔挪用情況令人擔憂。
一是40個縣本級虛增支農投入、配套資金不到位等5.35億元,佔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總額的10.8%。湖南省漢壽縣在編制2001年和2002年財政決算報表時,虛增支農投入7725萬元。2002年7月,重慶市巫溪縣政府爲了得到天然林保護工程基本養老保險金補助110萬元,承諾當年安排等額配套資金,但結果卻成了“空頭支票”。
二是相關部門批覆項目和撥付資金不及時,造成資金年終大量結轉,名義上的“支農投入”實際並未到位。審計發現,46個縣兩年財政支農資金結轉分別爲3.45億元和5.74億元,佔當年應投入資金的15%和18%。
三是50個縣擠佔挪用財政支農資金4.95億元,主要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彌補經費、建房、買車等,佔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總額的10%。雲南省馬龍縣財政局2002年12月初將1000萬元烤煙專項資金撥到各相關鄉鎮和單位後,當月底劃回用於平衡財政預算。1999年至2003年6月,山西省平遙縣農機局挪用財政支農資金81.58萬元,用於農機局自身的副食品基地建設和職工福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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