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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婆娘,賤女人……”,因不堪忍受被出口成“髒”的丈夫罵了30多年,妻子終於向法院起訴,堅決要求丈夫離婚。
據天府早報報道,家住成都市撫琴小區的陳女士今年56歲,據她介紹,自1973年與丈夫李某結婚以來,耳根子就沒清靜過。丈夫脾氣暴躁,時常因爲一些芝麻大點的小事,就“瓜婆娘”、“賤女人”、“瘟神”等污詞穢語脫口而出,劈頭蓋臉地罵來。
原本指望兒子出生後能給家裏帶來一些變化,誰知丈夫“30年如一日”,謾罵不停,有時候連兒子也要一起罵。而且想罵就罵,不分場合和時間,根本不顧及自己的臉面和感受。陳女士說,她不願繼續忍受了,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然而陳的丈夫李先生則堅決不同意離婚,他表示承認自己說話常帶‘把子’,但他認爲這只是一種說話習慣,很多時候並不帶有惡意……他對自己出口成“髒”給家人帶來的傷害表示歉意,還當着法官的面向妻子道了歉,表示願意改掉罵人惡習,與妻子和好如初。
庭審中,法官對李先生進行了批評教育,但由於陳女士未能就丈夫罵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說提交有力證據,法院作出不準二人離婚的判決。
該案法官同時提醒,由於多數家庭暴力事件屬私權範疇,法院對此一般採取“不告不理”原則。而本着“誰起訴,誰舉證”原則,受害人應注意收集有力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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