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圖】他喜歡車 離不開車
劉俊江:出事千萬別跑
北方網消息:7日,天津市交管局開出本市第一張終身禁駕罰單:北辰區西堤頭鎮劉快莊村人劉俊江因爲駕車肇事致人死亡後逃逸,而成爲本市被終身禁駕的第一人。值得一提的是,這起肇逃案從案發到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只用了5個小時。
違法超車肇事後逃逸
7月4日晚8時,行人張某在東麗區楊北公路38.9公里處歡坨大橋附近由東向西橫過公路,這時恰好遇到一輛斯太爾大貨車沿楊北公路由南向北駛來,行人張某便站在公路中間避讓。就在這時,劉俊江駕駛的號牌爲津AQ6838的華利小客車沿楊北公路由南向北超越前方順行的斯太爾大貨車,超車過程中小客車駛入逆行車道,由於躲閃不及而將行人張某掛倒,致使張某倒在斯太爾大貨車左後輪處被碾軋致死,劉俊江隨後駕車逃離現場。
5小時破獲肇逃案件
案件發生後,交警東麗支隊辦案交警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調查,瞭解到肇事逃逸車輛爲一輛紅色華利客車,車輛號牌後四位數爲6838,但數字前面的字頭並沒有人看清。根據這一線索,辦案交警立即對車牌號後四位尾數爲6838的50餘輛小客車逐一進行排查,並很快將目標鎖定在號牌爲津AJ6838、津AS6838、津AQ6838的三輛紅色華利小客車嫌疑車輛上。次日凌晨1時,辦案交警在檢查到津AQ6838嫌疑車輛時發現,車身上的刮碰痕跡與案發現場遺留的汽車反光鏡吻合,該車駕駛人劉俊江在證據面前交代了自己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這時距離案件發生僅僅過去5個小時。昨天下午,公安東麗分局依法將劉俊江刑事拘留,交管部門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劉俊江做出了終身禁駕的處罰。
家屬希望能給個改過機會
劉俊江的愛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劉俊江出事的消息傳來時她都不敢相信,橫禍怎麼會降到她家呢?劉俊江落得這個結果,她覺得有點冤,因爲劉俊江事實上是有自首情節的。
據其介紹,劉俊江平時非常喜歡車,之前他本來是開大車的。出事那天是下班回來,沒有喝酒,當時車速也並不快。劉妻還表示,她和家人會盡最大努力把受害人家屬安撫好,儘可能地滿足家屬提出的合理要求,同時她還希望社會能原諒劉俊江的違法行爲,給他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
劉母聽說兒子出事後,這幾天又是咳又是胸悶。劉母說:“兒子出了這樣大的事,一家人可該怎麼辦啊!如果能救兒子,我願磕頭向死者家屬賠罪。”
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