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僅問世一年多的問責制還有種種缺憾,但我們必得感謝問責制。至少,它讓官員們清醒:百姓的生命,草菅不得;百姓的事情,忽略不得;百姓的災難,隱瞞不得!
南方某報,刊出一組很有意思的報道:問責一年,“下課”官員今何在?記者很盡職深入地採訪了這些官員的行蹤、心態及旁人的評價。讀了,有一種很明顯的感覺:這些“下課”官員挺冤的。不管是因非典下課,還是因毒奶粉或是突發工程事故下臺的官員,其中大多數都有“能員”之名,有的還被公認爲“廉潔清正”。
我並不懷疑記者報道的真實性。在災難到來之前,這些官員仕途均一帆風順,應該是政績突出的緣故。然而,看似突如其來的災難,使他們的仕途驟然中止,或至少是調換了相對不那麼醒目的部門,不少知情的旁觀者爲之惋惜,類似“他們其實並沒有直接責任”的說辭很有市場。那麼,究竟是他們錯了,還是問責制錯了?我們是不是得像諸葛亮一樣,斬了馬謖以後,還得揮淚作別?
細細分析,官員的“冤”,恐怕還是要打上一些問號。
比如,報道稱,因非典下課的某位官員被旁人評爲“坦誠,實事求是”,可恰恰他下課的原因,就是沒有“實事求是”地上報非典蔓延病例。究竟哪一個“實事求是”纔是實事求是的呢?所謂“疾風知勁草”,如果在小節上“實事求是”,而在大是大非面前卻文過飾非,能算得是真正的“實事求是”嗎?在當時普通百姓都風聲鶴唳、痛感非典來者不善之際,不管理由多麼充足,主管官員真能把“瞞報”的責任推得精光嗎?
還有人爲毒奶粉事件下課的阜陽市工商局長喊冤:幾十萬種商品,只要一種出了問題,工商局長就要下臺,誰還敢幹?
這話更是不通。出了問題?什麼樣的問題?犧牲了12個嬰兒的性命、100多個嬰兒的健康甚至他們的未來這樣的問題還不追究,試問還有什麼問題值得追究?耐人尋味的是,阜陽當地官員開始都沒想到,會有如此多的官員成了僞劣奶粉的犧牲品。爲什麼沒想到?還不是覺得“不值得”爲了這樣的事令官員下課嗎?聯想到當初阜陽官員一些近乎本能的表現:積極應對上級調查組、消極對待受害嬰兒及其家屬,不難看出,老百姓的區區性命,在他們眼裏,遠不如一頂烏紗有價值!
因此,儘管僅問世一年多的問責制還有種種缺憾,但我們必得感謝問責制。至少,它讓官員們清醒:百姓的生命,草菅不得;百姓的事情,忽略不得;百姓的災難,隱瞞不得!
話又說回來,這些“下課”官員確實也不無冤情。
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正在承擔防範制度缺失的後果,併爲此付出個人慘重的代價。
問責制,是一種嚴厲的提醒,卻也可能連亡羊補牢都做不到。如果沒有政府事務慣性的透明、公開,沒有細密科學的防腐敗制度安排,沒有處理危機的應變機制,沒有事無鉅細的輿論監督,僅僅靠問責制,仍無法從根本上杜絕災難的出現,只能是在災難過後,拉幾隻替罪羊開刀,解解百姓之氣而已。
問責制,是一個令人欣喜的開端。接下來,相信政府除了亡羊補牢之外,還會在加速政治文明進程中,在行政制度改革方面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這不僅僅是爲了少幾個“下課”官員喊冤,更爲了百姓安全、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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